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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洛阳楼市年中盘点之政策措施篇

2017-07-10 16:04:21 来源: 搜狐焦点网 作者:张碧薇

2017年上半年在强调坚持住房居住属性背景下,自中央至各省市县区纷纷开启楼市调控模式,限购限贷力度及各项监管措施频频加码。而洛阳作为三四线热点城市的代表,5月房价涨幅同比已达8.3%,自然也无法置身事外。

今年上半年与洛阳楼市直接相关的政策都有哪些?又对楼市产生了什么影响?搜狐焦点为你送上精心准备的年中资讯大礼——2017年洛阳楼市年中盘点之“政策措施篇”。

一、《关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

1月11日,河南省发布《关于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强调增加住房租赁市场供应。鼓励房企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多渠道增加租赁房源、鼓励新建租赁住房,且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今年年底前免征增值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平均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政策解读】

此举意在利用多种渠道,引导市场多主体参与,以增加住房租赁市场的供应量,缓解住宅供应不足的局面。“商改住”的相关优惠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商业房产的空置率,能够切实惠及到更多有租房需求的居民。

二、《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3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通知强调,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

【政策解读】

信息的公开透明、及时发布,舆论的正确引导,能够直接抵御市场的不正当竞争与虚假信息传播,有利于形成房地产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对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大有裨益。

三、《关于做好2017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

3月13日,央行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央行表示,要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窗口指导,督促其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控制房贷比重和增速,做好房贷资源投放的区域分布,支持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有效防控信贷风险。

【政策解读】

央行的这一举措,从信贷层面给了三四线城市购房者以极大信心,有望将更多资金下沉到中小城市中去,减轻当地楼市的去库存压力。但政策是否有效落实,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四、《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4月1日,住建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政策解读】

量化商住房的去库存周期,因城施策调整土地供应,对于指导各级城市出台详细的土地供应规划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五、《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

5月1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了《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试行)》。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由市公积金中心和承办的商业银行同时为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此前,按照相关规定,在我市购房贷款只能选择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其中的一种,而使用公积金贷款额度较高只有40万元,未来选择“组合贷”的额度或将超过该数额。

【政策解读】

“组合贷”的形式,解决了现阶段想使用公积金贷购房但由于房价高、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足职工的需要,将为市民提供更加充裕的购房首付款。能贷到的钱多了,也刺激了更多洛阳人的购房需求。

六、《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5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出租人扣留押金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收回住房。对租赁期限约定不明确,出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

【政策解读】

《意见稿》直击了住房租售市场中常见的一系列“痛点”,针对各种租房“乱象”对症下药,为原本势弱的租房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法规保障。未来还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处罚力度,为租房者撑腰。

七、《土地管理法(修正案)》

5月23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国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签订书面合同。

【政策解读】

此规定意味着一部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取得了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的转让、出租或者抵押权利,集体土地的使用价值被进一步激活。但集体土地入市的范围仍太过有限,期待未来土地法规的逐步开放。

八、未来3年再改造棚户区1500万套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后三年棚改目标任务。会议确定,实施2018年到2020年3年棚改攻坚计划,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加大中央财政补助和金融、用地等支持,以改革创新的举措、坚持不懈的韧劲啃下“硬骨头”,兑现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承诺。

【政策解读】

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的举措,既提高了广大住房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准,改善了民生,又带动了有效投资消费和去库存,实为利民利市之策。

九、洛阳政府出台五项措施 稳定房产市场

进入5月,洛阳政府重拳出击,出台5项措施稳定本地房地产市场。其中包含召开房地产市场形势通报会、及时建立城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周报制度、进一步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出台《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价格管理的意见》、加强舆论宣传与引导合理消费。

【政策解读】

市政府此举,对于房地产市场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违规预售、炒房囤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出手及时,监管到位,切实维护了洛阳楼市的正常交易秩序。

十、河南省双部委联合发布文件 控房价增供给

6月27日,河南省住建厅联合国土厅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建房〔2017〕80号文件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从四个大方向和11个具体内容,对全省各市县房产市场实施宏观调控。其中包括加快在建商品住房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管理、落实房地产工作责任制、强化约谈问责、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发展公租房与共有产权房等。

【政策解读】

河南有关楼市调控的制度政策,是对之前国家有关土地供应与调控相关政策的积极回应,强化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房产属性定位。增加租赁住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供给的政策,能够惠及更多无房者实现住有所居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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