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妙!南京又有一批人购房证明被注销,房子买不成也就算了,还上了征信……
9月12日,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告示,经购房证明核查小组认真审查,曹XX等14人开具购房证明时所提交的学历、学位材料为虚假材料,其行为已违反了开具购房证明的有关政策规定。
经报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批准,决定对20171076488号等14份购房证明(清单附后)予以注销,同时将其不良行为通报有关部门,记入其个人征信系统。
造假行不通!查你没商量
从去年至今,南京已注销200余份购房证明,且当事人均在征信系统上留下“污点”。而通过以下这几种方式,用假材料开具购房证明的人都有被“逮到”。
1、提供虚假户籍证明文件
南京集体户口等同于南京户口,买房不受社保限制,有人用伪造的假的集体户口页伪装为南京本地人开具购房证明。
2、提交假的学历、学位材料
今年上半年南京实施的购房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有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只需与在宁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买房时就不需提供社保或纳税证明。
但是说实话,40岁以内能拿到高级职称的真的太难太难了,遑论那些90后,才20岁出头的人呢……
3、提供假的南京市离婚证/虚假单身资料
有人用假的离婚证试图蒙混过关,多获得一个购房资格。
4、提交虚假的社保资料/补缴的社保证明
外地人在南京买房需要3年内累计2年以上社保,不少人条件不满足,希冀通过补缴社保或者伪造社保来获得南京的购房资格。
上征信影响甚大,有城市甚至……
一旦被记入个人征信系统,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包括可能无法在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法办理信用卡,甚至无法乘坐飞机、入住星级酒店等。
个人征信记录除对自身影响外,也会影响到其他家庭成员,如老公信用记录不良,妻子申请按揭贷款也可能遭拒。
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再次提醒需开具购房证明的市民,不要轻信一些中介机构可以开假证明蒙混过关,购房证明核查小组严格核查之后,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备案、登记过程中也将严格核查,使用假证明将不能通过备案和登记,当事人的行为也将会记入个人或单位的征信系统,得不偿失。
而西安甚至出台新规,伪造资料骗购房资格5年内禁在西安买房。【会不会有更多城市跟进,目前还不得而知。】
9月11日,西安市房管局发布新规,对通过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个人,一经查实,将注销当事人网签合同,并取消购房家庭成员在西安市的购房资格,且5年内不得在西安市购房,涉及违法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怎么样才能买上房?
那很多人要问了,我既不是研究生,社保也不满2年,我如何才能获得南京的购房资格呢?
1、申请积分落户
9月正是积分落户的申请月份,先把户口落到南京,不就有购房资格了?
点击查看攻略:棒呆!积分落户再开放,不买房也能申请!
2、申请集体户口/投靠落户
当然,这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才有的福利,申请南京集体户口,你就成为南京人了,不用看社保或纳税证明了!
点击查看攻略:想落户南京 还有这些路子……
3、企业买房不限购
早在6月份,就有企业报名,参与朗诗青春街区的摇号,近期中粮鸿云的摇号中,也有企业报名参加。
企业有权以自己名义申购商品住房,无需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购房资格审查,但是需要购房企业提供《购房说明》和《情况说明》。
以企业名义买房不限购,但是限制不少:
1、仅限南京注册企业购买;
2、不限购;
3、不能贷款;
4、不享受税率减半的优惠,一律按照房款的3%缴纳契税,另需缴纳0.05%的印花税;
5、房产将被视为公司固定资产,需要每年列入财务报表计算折旧;
6、一旦公司财务状况出现问题,房产可能被抵押、变卖等,来弥补欠债损失。
企业购房如何转移到个人名下?
即使是以本人名义注册的公司,要想把公司购房转到个人名下,也必须符合购房条件,通过转售程序,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过户手续——
◇ 过户人必须有购房资格
◇ 得重新缴纳一次税费:
增值税及附加:按(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
契税(针对过户方,按过户人实际情况正式)
税费很高,而且企业购房持有期间还要不停缴税,比较繁琐和烧钱。
企业购房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公章
5、法人身份证
6、董事会购房决议
7、全体股东及法人同意售房委托书
8、 买方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上级单位同意购买的批准文书 ,或由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