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省物价局传来消息,考虑到去年上游气源价格已经调整,我省调整了部分地区管道天然气居民销售价格。其中,平遥、孝义、怀仁等地调整为2.26元/立方米,朔州富华燃气有限公司经销的居民用气调整为2.16元/立方米。
据省物价局方面介绍,朔州能吉燃气有限公司、晋中市中心城区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平遥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太谷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祁县洁源天然气有限公司、孝义市天然气公司、怀仁县金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居民用气按照2.26元/立方米收取,朔州富华燃气有限公司经销的居民用气按照2.16元/立方米收取。
物价局规定,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按照居民用气价格执行,任何单位不得变更其用气分类。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天然气价格工作的监管,对未按照审批程序,擅自定价,擅自涨价的燃气企业要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