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建设用地 (住宅) 使用权 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工作的通知》,郑东新区、经开区由竞较低房价变成竞房价平均值。规定中:地价达到熔断价格后,进行网上一次性竞综合房价,按报价最接近房价平均值原则确定土地竞得人,土地竞买人 报价低于房屋成本指导价视为无效报价。
原文如下: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建设用地 (住宅) 使用权
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工作的通知
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 (住宅)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限价竞买工作,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住宅)使用权出让前需确定该宗地综合房价较高限价,并按照熔断地价和房屋建安费用、各类税费等确定房屋成本指导价,以保护公平竞争。地价达到熔断价格后,进行网上一次性竞综合房价,按报价最接近房价平均值原则确定土地竞得人,土地竞买人报价低于房屋成本指导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为防止土地竞买过程中的恶意竞价行为以及房屋销售过程中的暗箱操作,通过“限地价、竞房价”方式取得土地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销售时,需在严格监督下公开面向社会销售,确保商品住房销售的公平、公正。
三、具体实施细则由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定。以往文件与本通知精神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2017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