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10月份,郑州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上涨4.3%,下半月环比下降0.1%,整月环比上涨3.5%,居全国涨幅第三名。10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房房价涨幅前10名分别为:无锡(4.9%)、长沙(4.5%)、郑州(3.5%)、济南(3.4%)、杭州(3.2%)、赣州(3.1%)、武汉(3.0%)、福州(2.6%)、南京(2.4%)、秦皇岛(2.4%)。
国家统计局继上月统计发布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10月上半月房价变动情况后,又对这些城市10月下半月的房价变动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实施调控政策以来,房价走势明显趋稳。与10月上半月比,10月下半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除深圳和成都2个城市继续下降外,北京、天津、上海、厦门和郑州等5个城市也由升转降,降幅在0.1至0.4个百分点之间;广州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持平;其余7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进一步回落,回落幅度在0.4至3.3个百分点之间。
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明显降温,房价环比涨幅快速回落。初步测算,10月份一、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5%和1.3%,分别比9月份回落2.8和1.0个百分点;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6%和0.8%,分别比9月份回落2.9和1.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房价较为稳定。10月份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9%,比9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0.5%,比9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此外,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也出现回落。
附注
1、现行《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自2011年1月起开始实施。
2、调查范围。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3、调查方法。70个大中城市的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4、新建住宅含保障性住房;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
5、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详见中国统计信息网《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6、表格中若含“——”,表示本月无成交记录。
注1:为深入反映近期房地产市场动态变化,国家统计局继上月统计发布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10月上半月房价变动情况后,又对这些城市10月下半月的房价变动情况进行了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