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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张桌子、一台电脑,门口摆上一张房源信息板……这是市民司空见惯的房产中介“行头”。昨日,记者暗访郑州市区多家房产中介发现,部分房产中介虽然“行头”俱全,但并没有在房管局备案登记,属于典型的“黑中介”。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提供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23日,郑州市登记备案的房产中介服务机构335家。而业内人士表示,这个数据与郑州市房产中介机构实际数量差距较大,无证经营的“黑中介”不在少数。
黑中介吃差价流程图
故事
交过费用后,被告知廉价房源卖了
市民罗蒙函说,3个月前,罗先生从惠济区调到金水区工作,想赶紧买一套二手房。一次在公交车站候车时,看到一条小广告:花园路两房,双气,均价5800元。
接电话人自称是某房产经纪公司的业务代表,并收取罗先生500元看房费。但第二天,中介公司就告诉他,那套房子已被人抢先一步买下。罗先生要求退回服务费,中介不肯退还,并承诺一定给找到满意的房子。
“接下来3个月,中介总是故意推荐一些不是条件太差就是价格太高的房源。”罗先生苦笑着说,他已将情况反映给房管部门,却获知该中介并没有资质,属于无证经营。罗先生只好自认倒霉。
暗访
“黑中介”向顾客提供虚假合同
昨天中午,记者暗访郑州市区多家房产中介发现,部分房产中介属于典型的“黑中介”。
在东明路与明鸿路交叉口东一家房产中介,记者发现该中介没有证照,也查询不到房产经纪机构备案号码,属于无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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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房产中介暗访时,记者还发现,部分房产中介不仅无证经营,还故意向购房者提供虚假合同。例如,文化路一家房产中介在合同中玩起文字游戏。在合同中“租客承担水、电、煤气、卫生等费用”一栏,把“煤气”写成“煤气”。
“一个并不引人注意的空格,就意味着中介可以多收取千余元的取暖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刘社说,在租户签过合同后,中介公司通常会解释成,“煤气”指的煤气和取暖费(暖气),并要求租户再另行缴纳取暖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黑中介”目前惯用的行骗方法很多。比如,刊登虚假广告,骗取中介费用;故意抬高价格,从中挣取差价;用合同形式欺诈消费者以及与假房主串通或者雇“托”经营,诱骗消费者上当等。
数据
备案的中介335家,“黑”的不少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市场处获悉,截至今年5月23日,郑州市登记备案的中介服务机构有335家。其中,新备案房地产中介机构15家,通过2011年度年检中介机构320家(含分支机构64家,闭店整合48家)。
然而,昨天下午,郑州市某知名房产中介公司总经理李先生排名前列次听说这个数据时,表情有些惊讶。
“去年,郑州大大小小的房产中介有800多家。公司最近的一次统计数据显示,郑州今年有500到600家房产中介。”李先生说,公司统计的数据是按照郑州市实际存在的房产中介数量来计算的。据此,李先生认为,郑州市无证经营的“黑中介”不在少数。
声音
整治“黑中介”,需要多管齐下
一位从事房地产行业的资深业内人士认为,虽然郑州的房地产中介行业日趋规范,但因行业准入门槛低、大小中介公司较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管难度大。部分没有证的小公司挂靠有证的公司就能经营,有的独立经纪人进行私下交易,极个别的挂靠家政公司打“擦边球”无证经营。所以,政府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依然迫在眉睫。
竞合地产董事长王东则认为,刚刚实施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能否起到应有作用,还需时间检验。
他说,该《办法》虽然规范房产中介吃差价行为,并对相应的违规行为增加处罚机制,但数额并不是很高,只有3万元,所以,效果依然有限。
他举例说,现在不少“黑中介”都是花钱找中介经纪人,采取租证开店。由于协调不足,房产中介在监督管理方面仍有一定的欠缺。
河南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宋向清表示,监管部门往往只能对规范化的房产中介进行有效管理,而那些无证的房产中介往往很难监管。他建议,彻底整治“黑中介”,需要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他进一步建议说,首先,建议由房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共同整治“黑中介”。其次,作为行业监管制度的基础,中介经纪人持证上岗制度很重要。为此,需要政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细节规定,并进行明确的落实。再次,政府部门进行引导规范服务的同时,行业还应加强自律,比如可通过完善的行业协会,来逐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促进房产中介的健康有序发展,防范侵权或引致“腐败”等不良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