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经开区宁远堡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公告正式公布!征收范围东至旧排洪渠、西至宁远堡村耕地、南至宁远堡村耕地、北至宁远堡村耕地。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经开区宁远堡村棚户区改造项目
房屋征收公告
根据张家口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参照《张家口市国有土体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审批手续,经张家口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宁远堡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发布公告:
一、征收范围
东至旧排洪渠、西至宁远堡村耕地、南至宁远堡村耕地、北至宁远堡村耕地,最终以国土局勘测定界为准。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及抢搭、抢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用途;
(三)分割转让和分户,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非住宅房屋租赁;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三、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征收工作人员于2017年7月1日开始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等基本情况入户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必须予以配合,并有义务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证件。
特此公告。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