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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五种情况 房屋交易时切记

2017-01-23 09:33:08 来源: 搜狐焦点网

排名前列种:满五少有免征

“满五少有”是指所购房源必须符合两个条件,“满五”是指房屋产权人拥有房屋的时间等于或超过5年;“少有”则意味房主以家庭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名下在该省份内,登记在房产局系统里的有且只有这一套房子。

具体的判定标准:

1、商品房、经适房两种房产以契税发票填发的日期或者房产证登记的日期为准;

2、已购的公房只需满足三个条件中的一个即可:据房产证填发日期满五年;据原始购房合同签署日期满五年;据排名前列笔购房房款的收据日期满五年。

第二种:继承房产免个税

房屋产权的所有人死亡,对于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继承所得房产是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但是如果继承房产后出售,则需要按照房产证的时间界定是否“满五少有”来决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三种:无偿赠与直系亲属免征

将房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第四种:无偿赠与非直系亲属,满五少有免征

将房产无偿赠与非直系亲属,视同买卖,个税正常缴纳(满五少有免征)。

第五种:离婚析产所得房产免征

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房屋归另一方所有,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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