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起,我市中心城区购房补贴发放工作正式启动。市民可领购房补贴了,此事千真万确!
购房补贴的范围:
从今年4月24日起至年底,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个人(含非周口市户籍购房人),且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不含)以下的,按照规定由市财政给予相应的购房补贴。
购房补贴标准
市财政筹措资金8000万元,对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的个人(包含非周口市户籍购房人),由财政给予购房补贴,补贴用完即止,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安排下批资金。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不含)以下的商品住房,以90平方米为上限(含),90平方米以上部分不予补贴。补贴共分两类,一类是农民进周口中心城区购房,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另一类是除农民之外的其他群众,每平方米补贴150元。
购房认定时间
从今年4月24日至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至今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在住建部门办理了合同备案手续,并在2017年1月31日前缴纳契税的。
购房补贴面积及发放时间
以契税票据上所载面积为准。“目前,市财政局的首批补贴资金已经到位,发放补贴的相关工作基本准备就绪。预计将于本月底前后,开始发放首批购房补贴款。”
申请个人购房补贴需提交的材料
1、购房人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人有效的银行卡号(仅限中心城区及所属县市中国工商银行)或存折复印件;
5、《周口市个人购房财政补贴申请审核表》(此表可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下载),
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由审查部门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温馨提醒
办理申请购房补贴必须由购房人本人亲自办理,身份认定以购房人户口性质为准。按递交个人申请时间先后顺序,且要件齐全并经审查合格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资金。
市民可以到中州大道桥西南角市房产交易中心8楼801、802、803室前往办理,若有疑问可拨打联系电话:7966916、7969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