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搜狐焦点珠海站监测,5月17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的方式公开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三宗地均位于珠海保税区内,其中一宗(珠国土储2017-30)为二类居住用地,两宗(珠国土储2017-28和珠国土储2017-29)为商务、商业用地。
1、珠国土储2017-30
珠国土储2017-30为二类居住用地,宗地面积为53718.64㎡,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容积率≤3.0且>1.0,绿地率≥35%,楼面地价人民币5000元/㎡,较高限价7000元/㎡。
根据公告文件显示:
1.上述地块以现状(净地)供地;
2.上述地块可配套建设少量商业,商业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5%以内,并应独立占地;
3.上述地块用于企业员工生活配套项目建设,项目所建住房仅限销售给竞得人及其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企业员工或香洲区洪湾港及周边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员工(员工身份由相关企业注册地政府(管委会)凭劳务关系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核准确认),员工所购住房自《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之日起10年内不得转让;
4.上述地块配套建设的垃圾收集点(用地面积15平方米)、社区用房(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筑面积约30-60平方米)、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309.82平方米)由用地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香洲区政府,并由香洲区政府指定的部门接收管理,产权归香洲区政府;
5.上述地块配建的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具体的户型面积与项目规划报建的户型面积相协调,原则按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确定。规划设计方案阶段,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应与项目开发企业确定相应的户型套数和总面积;
6.上述地块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不集中建设,应与商品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标准原则上与配建项目销售的商品住宅交付标准相一致,同时应按照不低于《珠海市保障性住房室内装修标准》的标准完成装修。在项目批准预售或商品房权属初始登记时,由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按照确定的户型要求和面积总量,从住宅建设项目报备的楼盘表中通过系统随机选取,产权无偿归香洲区政府所有;
7.当上述地块的最终竞买价格低于较高限价时,报价较高者为竞得人。当上述地块的竞买价格等于或高于较高限价时,转为竞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按增配幅度为200平方米/次进行竞买,配建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较高限价为成交价;
8.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
9.竞得人须向香洲区红湾股份合作公司支付新农村建设资金人民币300万元;
10.竞得人须在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1.竞买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时,除按挂牌文件中要求提供资料外,还须提交一份土地购置资金来源的《承诺书》,即承诺土地购置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价款)为企业自有资金,不属于开发贷款、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等,违反承诺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土地;
12.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珠国土储2017-30位于洪湾港片区环港东路西侧、港平路北侧。该地块北临洪湾立交桥,交通便利,附近医疗、教育配套也在逐步完善中,附近暂无在售楼盘,可解决片区住宅刚需问题;且地块紧邻横琴,通过横琴二桥即可到达横琴,因此也具有较高的投资价值。
2、珠国土储2017-28和珠国土储2017-29
珠国土储2017-28和珠国土储2017-29为为商务、商业用地,出让年限均为40年,都未设置较高限价。
珠国土储2017-28地块宗地面积为15267.81㎡,位于保税区宝顺路南侧、宝珠路西侧;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2.5,绿地率≥30%,楼面地价人民币1680元/㎡。
珠国土储2017-29地块面积为23331.49㎡,位于保税区情侣西路北侧、宝吉路东侧;珠国土储2017-29地块让年限40年,容积率≤2.0,绿地率≥30%,楼面地价人民币1615元/㎡。
根据公告文件显示:
1.上述地块以现状(净地)供地;
2.上述地块商务功能比例90%,商业功能比例10%;
3.上述地块用于建设集建筑咨询设计、建筑工业化产品开发、信息科技研发、产品体验展销等功能于一体的项目;
4.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与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珠国土储2017-28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如竞得人未能履行该事项,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宗地定金不予退还;
5.上述地块竞得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6.上述地块商务功能建筑面积不少于19084.76平方米,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十五年内不得抵押、转让及销售;除上述19084.76平方米外,不少于3861.95平方米仅限于销售给竞得人关联企业或符合珠海保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7.上述地块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8000元人民币/平方米,产出强度不少于36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税收贡献强度(不含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少于4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以上面积均按计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投资强度(不含土地购置费)、产出强度、税收贡献强度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始考核,考核期为五年;
8.上述地块考核期内竞得人在本项目的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及税收贡献强度中任何一项未达到上述第7条约定的,竞得人须每年向珠海保税区管委会支付违约金385万元,多项违约多项累计;
9.竞得人须在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0.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
11.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根据公告文件显示:
1.上述地块以现状(净地)供地;
2.上述地块商务功能比例90%,商业功能比例10%;
3.上述地块用于建设商贸服务、文体教育、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项目;
4.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与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珠国土储2017-29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如竞得人未能履行该事项,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宗地定金不予退还;
5.上述地块竞得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6.上述地块商务功能建筑面积不少于23331.49平方米,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十五年内不得抵押、转让及销售;除上述23331.49平方米外,不少于4666.3平方米仅限于销售给竞得人关联企业或符合珠海保税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7.上述地块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8000元人民币/平方米,产出强度不少于48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税收贡献强度(不含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少于15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以上面积均按计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投资强度(不含土地购置费)、产出强度、税收贡献强度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开始考核,考核期为五年;
8.上述地块考核期内竞得人在本项目的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及税收贡献强度中任何一项未达到上述第7条约定的,竞得人须每年向珠海保税区管委会支付违约金452万元,多项违约多项累计;
9.竞得人须在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0.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
11.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这两宗地离十字门中心商务区仅两公里,周边大型配套有会展中心、华发商都二期(建设中),临近横琴大桥,数分钟可抵横琴金融岛。
据了解,地块附近在售楼盘有利是达星际广场和华发国际海岸,利是达星际广场在售55㎡、62㎡、70㎡酒店式办公单位,均价36000元/㎡;华发国际海岸目前在售80-132㎡两至三房单位,均价约36500元/㎡。且龙光、保利、泰禾、富力地块均在附近,目前正在建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