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出一宗超过1.5万平的零售商业与商务用地的出让公告。该地块宗地编号为16135/珠国土储2016-27,位于金湾区西湖片区(航空新城片区)金帆路北侧、金泓路东侧。起始价3080元/㎡,出让年限40年。该地块将于12月22日下午进行开拍。
地块公告备注:
1.上述地块零售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为50%,商务建筑面积占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比例为50%;
2.上述地块用于建设数字视讯终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项目;
3.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金湾区政府签订《珠国土储2016-27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如竞得人未能履行上述约定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宗地定金不予退还;
4.上述地块商务功能建筑面积不少于8200平方米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十年内不得抵押、转让及销售;
5.上述地块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起第二个年度起每年年产值达18亿元人民币,年纳税额达2500万元人民币(含项目进驻企业业绩)。考核期为九年;
6.上述地块建设的项目年产值、年纳税额未达到上述第6点约定的,竞得人每年应向金湾区政府支付420万元违约金。多项违约多项累计;
7.竞得人须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珠府函〔2015〕106号)及《关于发布<2016年珠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珠规建建[2015]52号)的规定,在领取上述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向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一次性足额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8.外地企业或组织竞得的,必须在本市注册成立其持有100%股权(全资)的单项房地产开发公司;
9.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地块竞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但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
(一)竞买人或其控股公司具有从事数字视讯终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经验;
(二)竞买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上述准入条件由金湾区政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