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专项维修资金作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开始征求公众意见。这意味着,继国家和广东去年出台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维修资金应急启用办法之后,广州版的操作细则也将落地。
据了解,今后广州所有住宅小区都有望应急启用维修资金,对电梯问题、消防问题、屋面问题、供排水问题以及其他问题等五方面出现的维修问题埋单。为了便于操作,广州市落地版操作办法在质监、消防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细化了电梯、消防应急问题的认定标准等内容。
其中,在电梯更新问题方面,《通知》明确维修资金应急启用主要用于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的维修和更换。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规定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可以使用维修资金加装电梯。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申请备案的责任人。当中规定,商品房楼盘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作为申请单位(申请人);已售公有住房由原售房单位作为申请单位,原售房单位关、停、并、转的,由原售房单位的上级单位作为申请单位。
编辑点评:广州出台地方操作细则,对应急使用住宅维修资金的情况进行界定,加强了这项新政的可操作性。不过,广州老旧住宅众多,大部分都没有物管也没有业委会,对于有没有维修资金或者维修资金的去向以及监管单位等问题,很多业主都“蒙查查”,申请维修资金“应急启用”更无从谈起。所以,还是请有关部门先帮业主解决这方面的疑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