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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2017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意见公布 中小学区公布

2017-05-11 17:34:51 来源: 胶东在线

近日,烟台莱山区教体局公布了《莱山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2017年,莱山区继续遵照免试、划区、就近入学(就近入学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特别地理位置的远近)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禁止择校。

入学条件延续以往,保持招生政策的稳定性

2017年,全区小学、初中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23日至30日,其中小学新生要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新生入学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适龄新生和家长带相关证件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学校现场审验证件,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名按照莱山区籍、非莱山区籍的顺序依次进行,入学条件在延续以往政策的基础上,个别环节进行了微调。

莱山区籍适龄新生符合以下条件的,按照学区划分进行报名:

适龄新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且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证(不动产证)都属于本学区,需持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动产证)到学区内学校报名。

适龄新生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与其他直系亲属共同持有,且监护人所占比例不低于50%,适龄新生随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与房产证(不动产证)一致都属于本学区的,需持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动产证)到学区内学校报名。

适龄新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已落户本学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暂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持户口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到学区内学校报名。

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从出生到入学,适龄新生及法定监护人之一的户口一直随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同时三代一直未曾分居,且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和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都属于本学区,需持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和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父母双方)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适龄新生随法定监护人户口与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不属于同一学区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适龄新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含集体户口),且其法定监护人在莱山区无房产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符合上述条件,开学前因学区内学校新生名额已满未报名的新生,由区教体局安排至其它尚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就读。

非莱山区籍适龄新生报名在莱山区籍适龄新生报名结束后进行。符合条件的非莱山区籍适龄新生可到我区接收学校就读。我区接收非莱山区籍新生的小学共有15所:南塂小学、曹家庄小学、石明小学、东风岭小学、三十里堡小学、第四实验小学、东轸小学、前七夼小学、莱山第五小学、朱塂堡小学、官庄小学、陈家小学、冶头小学、院格庄初中(小学部)、解甲庄中学(小学部);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初中共有8所:永铭中学、初家中学、滨海中学、莱山初中、院格庄初中(初中部)、解甲庄中学(初中部)、烟大附中南校区、烟台二中莱山校区。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非莱山区籍适龄新生,可到指定的学区学校报名,若指定的学区学校名额已满或不属于接收非莱山区籍新生的学校,可选择其它尚有接收能力的学校:

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在莱山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户口尚未迁入我区的,报名时需持父母等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居住证以及含有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和该适龄新生的户口簿,到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两年以上且保证连续缴纳的,报名时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或市级)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最近两年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居住证以及含有父母等法定监护人和该适龄新生的户口簿,到用人单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在我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的投资人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投资人身份证、投资人及其子女户口簿、居住证、营业执照、缴税证明,到公司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以上所有证件需在报名之前取得。除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手续外,在我区就读的小学新生必须为适龄新生,未在其他地方取得小学学籍,报名时还需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非我区小学毕业的初中新生,报名时需提供小学就读学校和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或学籍证明,已在其他初中学校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作为我区初中新生入学。

学区划分适当调整,有效缓解大班额问题

近年来,莱山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区域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在莱山购房落户,就近入学,给全区招生工作带来很大压力。近三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数量每年递增1500人以上,导致城区学校陆续出现“大班额”问题,不利于学校精细管理、教师因材施教。为解决这一问题,莱山区制定了解决城镇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规划方案,密集启动了13所学校的建设。2017年,随着莱山区第四实验小学、莱山区第五小学、烟大附中南校区等新建学校陆续投入使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也随之进行了适当调整。

今年的学区调整集中在人口密集的部分城区学校,根据适龄新生发展趋势和学校规模,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调整。既充分利用新建教育资源,缓解原有学校学区过大、班额过大的问题,又满足了更多适龄新生的入学需求。其中宋家庄、午台、芳华园调整至莱山区第四实验小学和滨海中学学区范围;宝龙城市广场、金地格林世界、万光福园、新天地都市广场、飞龙河东新城等新建小区也都确定了所属学区。按照计划,烟大附中南校区今年9月份将投入使用,作为烟大附中初中部,烟大附中原校区将作为小学部,但仍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两个学部分别独立校区,教学工作互不干扰,更有利于学校管理,提升办学质量。南山世纪华府、华润凯旋门、星海湾调整至烟大附中和烟大附中南校区学区范围。

除了以上学校,鹿鸣小学、永铭中学二期、南塂小学三期、曹家庄小学二期、区第三实验小学和滨海中学二期等学校也将于年内开工建设。随着这些学校陆续投入使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将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

为确保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区教体局将加大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管,招生期间学校实行招生工作日报告制度,严格按照学区范围进行招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不得举行与入学挂钩的考试,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凡是学校违规招收的新生,一经查实,将不予注册学籍。家长要确保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凡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入学资格。

为宣传好招生入学政策,解答家长疑问,区教体局和各学校将建立统一有效的信息公布渠道,开通招生咨询热线,区教体局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电话:6892517,家长们可电话咨询相关问题。对社会上一些关于招生的不实言论,家长们要不听不信,以免耽误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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