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3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通过“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布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允许商业用房按规定改为租赁住房
《意见》明确,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各地应结合住房供需状况等因素,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
意见解读
有利公寓去库存 增加租客可选房源
业界人士向记者表示,昨日的新政,对楼市影响较大的无疑是“商改租”的政策。
方圆地产首席分析师邓浩志表示,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适合现在的市场。目前我国商用物业不但滞销、空置严重,而且总量仍在不断增加,商用物业如何“去库存”和“盘活存量”是房地产业最头疼的问题,也是行业风险较高的领域。培育租赁市场的政策可能就是为解决此问题而设定的。如果商业用房可改为租赁住房,首先公寓可获得正名,目前不少地方规划仍视商办类公寓为违规;其次是会有大量空置商办物业改变成租赁住房进行经营,未来公寓成交或“量增价跌”。
链家满堂红市场部高级经理周峰认为,水电气价格也在调整后一视同仁,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增加公寓改为住宅出租的吸引力。“目前广州的公寓产品集中在郊区和外围区域,政策出台落实后,中心区的租客可能会分流到外围区域,租客的选择空间将会加大,中心区的房东提租金的难度也会加大。”
周峰表示,如果今后更多的公寓产品加入租赁市场,市场的平均租金可能会进一步下行,有利于外来人员扎根广州,增强城市吸引力。
允许现有住宅按规范改造后出租
《意见》提出,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新华网)
大V观点: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意见》出台将使住房租赁市场迎来了巨大契机。一方面,有利于通过降低税负,鼓励有闲置房产的家庭出租房屋,增加房源供应,平抑房租上涨;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房屋租赁的登记备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