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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V知筑政策篇: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2017-01-03 10:24:40 来源: 搜狐焦点网

2016年4月1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目前他们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一道,正在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三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新华网)

大V观点: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对房地产市场不会有太大影响。首先是12%以上的缴纳比例者占的比例相对较小,所以新政一旦实施,对大多数民众的影响不大,相反会拉近差距,其次,纯公积金贷款比例很少,公积金对职工购房提供的支撑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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