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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公积金具有强制性 单位不交可举报

2016-11-27 18:43:22 来源: 胶东在线

近日,有网友咨询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否具有强制性,如果发现单位不缴存公积金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在11月26日进行的嘉宾访谈节目中得到了解答。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法科副科长隋玉颜的节目中表示: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可以对其行政处罚;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用工单位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请及时向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举报投诉,管理机构受理后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隋玉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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