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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单元住户供暖温度相差大?8个原因帮你查找

2016-10-23 18:35:41 来源: 胶东在线

按照今年烟台供暖时间,还有不到一个月,暖气就要流入千家万户。尽管每年供热单位都投入大量资金改造管网、更换设备,但供暖问题仍然层出不穷。为更好更及时解决这些供暖难题,21日,胶东在线专门邀请了烟台市热力公司黄务分公司经理张荣武做客直播间,对供暖季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

主持人:为何会出现同一单元不同住户家中温度相差较大的情况?

张荣武: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旧城区里的上供下回系统,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传统上供下回老系统水力失调,水循环速度较慢,造成楼上用户热,楼下用户不热;二是:用热户周围有不用热的用户(户间传热因素);三是:室内热力管道不畅(气堵或物堵);四是:有些用户只顾个人利益,私自盲目改造供热系统,加装散热器、管道泵或换热器,影响供热系统平衡,造成冷热不均。五是:房屋装修时散热器加罩,影响散热效果。六是:房屋保温设施不够,或用户房屋改造扩大了用热面积(如:卧室与阳台隔断打通)。七是:房屋暖气片数量与取暖面积不匹配。八是:用户仍使用老式暖气片,散热效果差,设施年久失修,管道内壁结垢,水流不畅等情况;针对这些情况,要想从根本解决,必须对单元楼采暖系统进行整体改造。

主持人:小区能否供暖,标准是什么?

张荣武:烟台市供热行业主管部门曾在烟热办函【2002】第14号文中有明确批示:单元需求供暖比例不足70%的单元,供热企业可以不予供暖。近几年来,新建小区较多,且大多达不到规定比例。为了更好的服务民生,烟价【2011】103号文件排名前列条规定:“热用户数达不到供热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用户要求供暖,且供暖单位具备供热条件,其供暖价格可由共、用双方协商议定,并以合同方式约定。”本着服务保障民生的理念,目前,我公司将单元较低比例数降到30%,协议供暖,用户需要承担相关的热损费用。(单元达到30%不足40%的,加收30%;达到40%不足50%的,加收20%,加收的比例数由技术人员经过测算得出,50%以上不加收。)

主持人:新小区供暖由谁负责?具体流程是什么?

张荣武:对于新小区的供暖,首先需要房屋承建单位提交并网申请给所属的供热公司。供热公司根据该小区工程进度、验收结果、入住率、缴费率等情况查看小区是否达到供热标准。根据《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规定》,在供热设施质保期内、供热公司没有正式接收之前,供热维护和管理工作由承建单位(开发商或者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包括:用暖统计、开关阀门、试压、调试、维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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