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47771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最近我在市里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估计10月中旬可以过户并办出新房产证,但由于我要申请贷款,这个新的房产证在中介手里,预计10月底去开发区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往常我们公司都是11月初集中提取公积金,但到11月初的时候,新房产证不在我手里,同时公积金贷款应该也没有批下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如何提取账户里的公积金,是否可以用复印的新房产证提取,如可以的话,是否需要加盖公章以及需要到哪里加盖公章?谢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此回复:你好!选择以全款购房方式提取公积金,限提一次,必须提供房产证的原件。选择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提取,可在还款期内每年提取一次,不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只需填写一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