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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多交采暖费将自动抵扣 开发区还计息

2016-09-19 14:09:57 来源: 胶东在线

随着2016-2017采暖季的到来,采暖价格又成为广大市民关注的热点。“网上民声”调查六区内多个供热公司了解到,本季采暖收费时将会把去年多收的1.5元每平米费用自动返还到用户账户中直接抵扣今年的费用。开发区业达热电公司甚至表示交费后会有结转计息。

烟台500供热公司:“我们会把去年退的1.5元(每平米)自动返到今年的暖气费中。”

烟台华阳热电公司:“用户交费时自动扣除去年返还的一块五(每平米)。”

莱山区东昌供热:“这个肯定是把去年退的1.5元(每平米)自动返到今年的暖气费中。”

开发区业达热电:“如果住户今年继续用热,去年的1.5元(每平米)自动返还到今年的暖气费中,而且交费后会有结转计息。”

福山供热公司:“要是住户今年继续用热,去年多收的1.5元(每平米)自动返还到今年的暖气费中。”

牟平区亨通热电:“我们牟平信息网已经发了今年暖气费收费标准。要是用户今年继续用热,去年退的1.5元(每平米)自动返还到今年的暖气费中。”

新闻回顾:

2015年11月27日上午,烟台市物价局召开了烟台市区居民供热价格定价听证会,市区居民供热价格拟下调1.5元,由原来的24.50元/㎡,调整为23.0元/㎡。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12月3日市物价局发出通知,自2015供热年度起适当降低市区供热价格。

根据规定,市区供热降价政策自2015供热年度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供热年度结束止。供热起止日期为每年11月16日至次年3月31日。供热年度为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市区供热价格调整后,2015供热年度多缴的供热费,原则上在2016供热年度供热期缴费时予以抵扣,多缴供热费的利息(按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由供热企业承担。供热报停等特殊情况的退费事宜,由用户与供热企业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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