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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12条楼市新规:半年内买新房最少补贴100元/㎡

2016-07-15 10:32:48 来源: 搜狐焦点网

7月15日,牟平区召开“房地产新政十二条”解读新闻发布会,牟平区十二条房地产新规正式发布。以下为新规全文:

1.严控增量,消化存量。按照“控制总量、调剂增量、消化存量”的总体要求,科学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统筹安排住房建设总量、供应结构、空间布局和开发进度等;根据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开发计划,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规模。原则上,近3年内不再新增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消化存量建设用地,从源头上减少房地产库存。

2.支持适度调整产品结构。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不增加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规划部门批准适当调整套型结构,促进房产供应更加适应市场需求。

3.强化营销推介。鼓励和支持房地产行业在环境建设、售后、物业服务等方面深挖潜力,创建品牌。通过政府搭台,鼓励支持房地产协会利用区位优势,发挥“组团”效应,结合旅游、招商、各地商会长期联盟等渠道,组织企业“走出去”,通过城市推介达到营销目的。加强与媒体合作,加大城市品牌营销力度,提高“宜居牟平、养生天堂”的知名度和认知度,提升区域竞争力,吸引外来投资和消费。

4.倡导多元化运作模式。引导和鼓励房地产企业利用存量房发展旅游、养老、创业、文化、教育、体育等跨界地产,开展多元化经营。鼓励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电商用房、都市型工业地产等,实现消化商品房库存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共赢。利用现有存量房引进和发展养老等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的,可以认定为招商引资项目,给予政策奖励和扶持。

5.鼓励规模化经营。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开发企业兼并重组经营困难的小而散的开发项目,提倡规模化经营。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6.实施新购房补贴。自2016年7月16日至2017年1月16日期间,在本区范围内购置新建商品房的,属区政府重点引进人才范畴的,由区政府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补贴;其他购房人群,区政府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补贴;自2017年1月17日至2017年7月16日期间,在本区范围内购置新建商品房的,属区政府重点引进人才范畴的,由区政府给予150元/平方米的补贴;其他购房人群,区政府给予50元/平方米的补贴;同时,房地产企业也要在最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同等额度优惠,通过政府与企业的集中释放红利,引导房屋销售实现多赢。

7.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少有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8.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相关金融信贷机构要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积极简化审批程序,加大对居民购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较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较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对于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参照首次贷款执行。

9.发挥公积金引导作用。提高住房公积金实际可贷可取额度,提高公积金贷款上限至45万元,延长贷款年限至退休后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放宽公积金贷款、提取条件,简化办理流程,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在去库存时期加大资金的筹集力度,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购买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10.改进农村适龄青年用房政策。取消规划区范围内适龄青年建房政策即《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适龄青年结婚用房管理的意见》,改为货币化补贴。区政府每年确定适龄青年结婚用房供应计划,逐步解决适龄青年结婚用房需求。规划区范围内各里村在公安机关登记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本人名下没有住宅房产的适龄青年,在取得解决适龄青年结婚用房指标的前提下,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的新建商品住房,给予400元/平方米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11.引导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定居后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市场监管、税务、卫计、环保等部门优先办理注册登记或审批备案手续;就业创业的,可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活动,按规定享受相应补贴;创业困难的,按照国家政策优先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保障进城农民子女享受义务教育同城待遇。农民进城购房后,其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的,凭房屋产权证或住建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享有与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12.注重政策有效衔接。按照“尊根本、惠当前、利长远”的原则,整合房地产业各项支持政策,保持政策延续性和连贯性,充分发挥新政策引导作用,利用现有存量商品房,加速推进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尽快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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