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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周转宿舍纳入保障房建设范围

2016-06-28 11:23:31 来源: 水母网

如何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均衡化,一直备受社会关注。为切实加强烟台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昨天,市政府办下发《烟台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

两年补齐乡村学校短缺老师

烟台将实施乡村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用2年时间补齐乡村学校音、体、美、英语等短缺学科教师,开齐开足开好课程。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从2016年起,分配给我市实习支教的师范生全部安排到乡村学校,安排在财政困难县的,由省财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其他县市区接收实习支教人员所需费用,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完善教师招聘方式。在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前提下,各县市区可按照教师专业标准、学科短缺情况,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教师。

严禁有编不补使用临时人员

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强县域内教师调配力度,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

各县市区每3年核定一次教职工编制总量,对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

落实农村学校机动编制政策,机动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乡村学校急需学科教师;中小学满编超编的县市区,根据乡村学校实际需要,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对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满编超编乡村学校予以补充。

严禁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使用临时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调整提高高级岗位结构比例

《办法》指出,职称评聘要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乡村学校教师和城镇学校教师分开评审,调整提高乡村中小学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比例上限上浮1—2个百分点,重点用于解决在乡村学校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符合基本评审条件及标准的乡村中小学教师。

在乡村学校任教(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鼓励乡村教师一专多能,对承担多门学科教学的乡村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

实施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

各地要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符合补贴政策范围的,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此外,要落实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办法》指出,要研究落实绩效工资总量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可根据教师居住地与执教的农村学校距离,由学校适当发给交通补助,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实施乡村教师年度健康体检制度,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

逐步提高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提高至规定上限。适当放宽乡村教师购房贷款条件,支持他们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购房。

对乡村教师特别是新录用教师、城乡交流教师及顶岗实习师范生,各县市区可利用清理腾退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现有校舍改建周转宿舍,也可通过在学校或镇驻地购买、租赁等方式筹集周转宿舍。

需新建的按照省定每套建筑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具备基本生活功能和水电暖齐全的标准,在乡镇学区驻地建设,纳入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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