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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业用地尚无土壤标准 土地之毒谁来解

2011-08-25 14:04:42 来源: 南方日报

  ●广氮地块的修复曾被认为是解决污染土地修复问题的成功范例,但南方钢厂地块项目的违规说明:要复制广氮经验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目前国家和省内都还没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壤标准,也缺乏明确的修复体系,这为工业地块再利用前景蒙上阴影。

  ●有人建议让买下地块的开发商承担土壤修复费用,但专家认为,应由政府给土地“解毒”后再进行拍卖。不少环保人士则认为,土壤修复理应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上周末,广州市中心的保障房项目——南方钢厂地块保障房工程,被广州市环保局勒令停工。在此之前,该项目被媒体踢爆涉嫌“环评未批先建”和随意倾倒“有毒”土壤。

  随着“退二进三”进程的推进,广州中心城区大量原工业用地将被置换为住宅用地或者商业用地,然而南方钢厂地块保障房项目违规事件也引发了人们的忧虑——因产业结构升级、土地利用布局调整以及污染扰民企业搬迁所的污染场地,会不会对后续开发带来危害,又应该如何进行环保修复?

  南方日报记者连日调查后发现,目前国家和省内都还没有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壤标准,也缺乏明确的修复体系,这为工业地块的再利用前景蒙上了一层阴影。

  【广氮经验】

  逾9000立方米污染土壤被挖走

  人们并未看到广氮成功经验在南方钢厂地块复制

  2001年,位于白云区机场高速公路与广花公路交叉路口西侧的南方钢厂,因为经营问题性关停。按照广州市有关规划,在这片曾经是钢厂的土地上,将兴建起可容纳2.5万人的保障房小区。而在前期的环评工作中,环评机构广州市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的工程师发现,南方钢厂在生产螺纹钢和线材的过程中,已经使厂区内部分土壤受到重金属污染。这部分受污染的土壤位于规划中的两栋公共租赁房之下,预计将建为车库。

  广州市怡地环保实业总公司在其撰写的环评报告中建议,这部分受污染土壤应该全部挖走,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处理。

  上月5日,这份环评报告书被上交到广州市环保局等待审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在环评报告未获审批前,建设项目不得私自开工。但在7月中下旬有市民发现,南方钢厂地块已经有挖掘机进驻挖土。在被媒体曝光后,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有关处室负责人承认,由于国家要求保障房项目限期开工,南方钢厂项目的确在没有等到环评审批前就私自“上马”了。

  资料显示,南方钢厂保障房是广州“退二进三”项目中第二个在环评书中明确提到要进行土壤修复的工程。上一次还是在2008年,广氮地块在开发前,环评报告也曾要求将部分受到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的土壤挖出进行处理。

  此后,经过专家多轮论证,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委托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对广氮地块进行修复处理。在2010年年底前,共有超过9000立方米的污染土壤被挖走,送到广东越堡水泥有限公司的水泥炉窑中进行高温焚烧。

  据广州越堡水泥厂有关负责人介绍,其中有机污染物,在经过高温焚烧后已经分解并达标排放,其余一些不稳定的重金属,也通过化学反应形成盐并固化下来,没有产生危害。“这种技术在欧美使用比较广泛。”这名负责人说。

  记者从广州国资委了解到,目前广州列入“退二进三”的工业企业共106户,其中排名前列批已基本完成停产或搬迁,共退出工业用地241.4万平方米,相当于2009年广州市住宅建设用地供应总量。预计第二、第三批企业拟退出的工业用地将达到300万平方米。

  根据规划,这些土地绝大部分都将成为住宅用地或服务业用地,而其原来的主人,不乏南方钢厂、广重等重型工业企业和广氮、昊天等化学工业企业,其污染物在土壤的长期沉积不容忽视。广氮地块的修复,曾被认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成功范例。但南方钢厂地块项目的违规,说明要复制广氮的经验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标准真空】

  一位资深环评工程师说,“目前国家没有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土壤标准,大家都是拿农业用地标准来套。”

  目前尚无住宅商业用地土壤标准

  “你有没有发现,当年广氮的环评报告中,提到污染土壤不适合农业用途,却没有提是不是能用来盖房子。”一位资深环评工程师对记者说,“其实,目前国家没有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土壤标准,大家都是拿农业用地标准来套。”

  记者随后从广州市环保部门证实,目前国家实施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定于1995年,这一标准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等地域,却未必适用住宅用地和商业用地。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这一标准包括了大量重金属污染物评价项目,却没有有机污染物。而这恰好与住宅用地的要求不同。

  华南农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中国土壤环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吴启堂介绍说,如果地块以前仅是重金属污染,那么只要不开采地下水、不吃地块上种植的植物,就基本不会对人体造成影响,适合做居住用地。但是如果有有机物污染,那么短期内就不适合作为居住用地。这些有机物在空气中挥发,部分已被列为致癌物,如氯乙烯、苯、多环芳烃等。它们会引起人体免疫系统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出现头晕、头痛、无力、胸闷等症状。吴启堂说,受到有机物污染的地块,多半是油库、电池厂、石化厂、农药厂、制药厂地块等。

  事实上,广氮和南方钢厂项目在推进过程中,污染土壤面积、总量和危害性曾经出现过多个说法,也正是住宅用地缺乏明确国家标准导致的。

  以广氮项目为例,在最初的环评报告中,厂区需要修复的土壤面积达到19万平方米,深度达到6米;2008年6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的专家评审稿中,广氮厂区需要修复的土壤体积缩小到不超过7万立方米。到了2009年8月,经过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的补充调查,污染面积再次缩小到1万多平方米。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原所长万洪富解释说,之所以出现这么大的误差,原因正是最初的环评报告所引用的标准并不适合住宅用地。

  同样是标准原因,在南方钢厂地块项目违规事件中,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坚决否认挖出的泥土“有毒”。“重金属含量比一般的土是高一点,但质量是符合人体标准的。只是这些土不能用来种菜。”该办有关处室负责人曾这样解释。

  【法律少有】

  除了标准缺乏之外,相关法律的少有,也使广州工业地块污染土壤的修复责任、环保审批等都难以确定。

  修复由谁埋单尚缺乏法律依据

  “目前,国内还没有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也没有出台居住用地对土壤质量的修复要求,环评报告只是参照了相应的其他土壤标准,因此在环评审批时,可以说是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广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无奈地说。

  在“无法可依”的情况下,土壤修复首当其冲面临的问题便是:谁来为污染埋单?

  目前广州进行过土壤修复的广氮项目,其推进过程中关于修复费用出现过多个说法,从五六百万元到7000万元不等;怡地公司张姓工程师也表示,南方钢厂的土壤修复,资金动辄百万元。这么一大笔钱该由谁负担?是以前的土地利用者还是未来的?

  在广氮项目的修复过程中,曾有人建议,让买下地块的开发商来承担这笔费用,但遭到了万洪富等专家的质疑。万洪富认为,让逐利的开发商负责土壤修复,老百姓不一定放心。他建议参考“三通一平”的做法,由政府给土地“解毒”后,再进行拍卖。“政府监控,老百姓才放心。”万洪富说。

  广氮项目的实际操作也正是如此。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最终承担了土壤修复的费用。但记者近日了解到,广氮土壤修复项目的费用目前尚未结算,这种政府承担的模式今后是否成为定例,目前也未可知。

  在国家立法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北京、上海等地均已开始尝试通过地方立法明确土壤修复标准及程序。广东省人大代表耿君也提议,广东应率先制定污染土壤、场地评价和修复的相关地方条例。他表示,工业企业搬迁或关停后,应先对原址的有毒有害物质予以清除和处置,由有资质或曾从事相关工作的研究机构对原址场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对评估确认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污染场地要治理修复,经治理修复并报请环保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对原址场地进行开发利用。国土、规划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加强监管,确保用于开发建设的企业原址土地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编辑:原红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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