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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司难堪重任 委员呼吁要升级管理机构

2011-03-12 08:47:42 来源: 华夏时报 作者:杨仕省

  本报记者 杨仕省 北京报道

  “应尽快组建国务院基本住房保障委员会或国家基本住房保障局。”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参照国外保障房的经验,有必要设立专门的政府部门或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制度。

  “2011年1000万套,今后5年3600万套。”中央政府为未来的保障房建设制定了的任务目标。

  不过,《华夏时报》记者采访发现,在住建部15个司局、2个派出机构和多个其他机构中,涉及住房的司局仅为4个,即房地产业司、住房保障司、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和住房改革与发展司。

  “负责保障房的司只有一个住房保障司,人员也不过十多个人。”多位政协代表和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这与其承担的重任不匹配,人力分配上更是捉襟见肘。

  本报记者查阅住建部的三定方案发现:“住房保障司的职能是拟订住房保障政策、承办中央廉租住房资金安排事项、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等。”3月9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全国政协代表说,一直以来,与保障房有关的各项事务均由住房保障司负责,简直就是胡子眉毛一把抓,效果难测。

  今后建设如此庞大的保障房,该委员兴奋之余颇多担忧,他认为,就算是住建部也难以承担的保障房建设重任,更何况区区一个住房保障司。

  刘克崮认为,现在可以建立类似于“准部制”的住房保障机构。“总量供应严重不足、分配制度不够合理等问题,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现象长期存在。”刘克崮说,这需要从制度上得到保障,而这种制度需要一个健全的机构来执行。

  其实,扩大住房保障司在地方并不新鲜,重庆就是一个例子。2010年,为加强公租房的建设与管理,重庆设立住房保障局。

  本报记者获悉,北京也在尝试建立保障房的管理机构。北京市人大代表、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纪表建议,北京应在现有住房保障办公室的基础上组建住房保障工作局,负责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改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

  北京经适房、廉租房建设加速,2007年出台了《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和准入门槛等文件。王纪表认为,这与当初北京设立了“住房保障办公室”有直接关系。

  “北京今年开建的20万套保障房中,有六成为租赁房,数量大幅提高。”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说,目前北京还急需建立专门管理保障房的机构。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3600万套保障房,能否执行到位,各界都比较担心。”刘克崮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国外有专门的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制度,中国同样不可或缺。

  在刘克崮看来,中国也应整合建设、规划、国土、财税、金融等部门资源,组建国务院基本住房保障委员会或者国家基本住房保障局,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地区及政府、银行、企业和购房者等方面的利益,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制度和政策,统筹住房的规划、建设、供应、分配、管理和流通等各方面工作。

  此外,中国应尽快制定并颁布实施《基本住房保障法》,通过法律形式将基本住房保障体系明确固定下来,增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引、推动。3月9日,接受记者咨询的多位法律界代表认为,如果制定法律有困难,也可考虑先制定《国务院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试行一段时间后再上升为《基本住房保障法》。

编辑:万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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