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西安市人民政府文件《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通知》还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
以下为《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