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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为老年人提供意外风险保障 每人每年保费45元

2016-08-26 09:23:58 来源: 人民网 作者:徐林

25日,厦门市老龄办及各区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厦门分公司签署2016年度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项目合作协议。厦门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享受老年人幸福安康险的保障。

据厦门市老龄办副主任林进春介绍,“厦门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是2015年由厦门市老龄办牵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厦门保监局、各区政府共同推 出的一款针对老年人意外伤害的险种。该项目推出近一年来,不仅增加了养老保障渠道、减轻了政府和个人负担,还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并获评 “2015年度厦门市十大影响力事件”,2016年继续被列为市、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据了解,2015年厦门市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推出近一年来,已为2000多名老年人提供了理赔,赔款金额大大超出了当年的承保保费,极大转移了老年人意外伤 害风险,为受意外伤害的老年人家庭减轻了经济负担,为受伤老年人医疗救治提供了经济保障。2016年厦门继续延用2015年的保障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略加 改善,让条款责任更加明晰。据悉,方案涵盖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含猝死)、伤残、骨折和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非骨折类门诊或住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其中身故 赔付2万,伤残较高赔付10万,骨折和医疗费较高各赔付2万;保障地域依然为厦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范围。

经公开招标,该项目2016年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中标承保,每人每年保费为45元。非厦门市财政将为本市户籍城乡低保(含“三 无”)老人、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失独老人等(简称“困难老年人”)支付全额保费;各区财政共投入1300多万元,为全市 31万户籍非困难老人全额支付保费;市、区老龄办将为辖区内户籍老年人统一办理投保,实现全市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凡年满60周岁 的老年人均可自其满60周岁当月1日起享受老年人幸福安康险的保障(以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准)。非厦门户籍在厦生活的老年人可自行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市 老年人幸福安康险”投保此项目,享受此统一保费价格。

目前,厦门市户籍老年人的投保办理工作正由市、区老龄办紧锣密鼓推进中。非本市户籍的老年人可在8月29日-9月28日通过微信或现场两种方式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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