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我市优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根据《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优惠政策暂行办法》精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海纳百川”人才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持“白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缴存期限可延长至解除劳动合同为止。用人单位可不受缴存上限的限制,按上一年度人才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其他缴存政策保持不变。
持“白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离开本市时,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或提取手续。人才及其配偶已办理购买住房贷款的,在还贷期间可每年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偿还贷款,或按规定办理委托按月、委托按年还贷;购买住房未贷款的,自购房之日起3年内也可每年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全部余额;租赁自住住房的,可每年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租金。其他提取政策保持不变。
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在我市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时,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可放宽到我市限额的四倍,并减免有关手续费。其他贷款政策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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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1月1日起,凡持有中国《外国人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规定,在厦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