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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王”标准有了新说法 业内:应重点调控楼市

2013-01-16 08:08:06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国土资源部今日发布《2012全年及第四季度重点城市地价监测成果》。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称,2012年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商业、住宅地价水平微升,同比增幅均处于10年来的低位。

  2012年末,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3129元/平方米,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分别为5843元/平方米、4620元/平方米和670元/平方米。与去年同期相比,商、住、工各用途地价增长速度分别为3.34%、2.26%、2.70%,其中,商业、住宅地价同比增速均处于近10年来的低位,仅略高于2008年,且全年住宅地价累计增幅在三类用地中居于,这也是近两轮市场波动中的出现。从2009年以来的商住倒挂,住宅地价增速超过商服,到今年的接近工业地价增幅,地价呈现结构性调整。

  2012年末,105个主要监测城市中,住宅地价同比涨幅在5个百分点之内的城市个数超过80%,其中27个城市住宅地价低于去年同期水平。

  第四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

  综合、住宅、工业地价环比增长率分别为1.12%、1.21%、1.14%,地价环比增速略有提升,较上一季度分别增加了0.34、0.29、0.67个百分点;商服地价环比增长率分为0.84%,较上一季度减少了0.29个百分点。

  近几年,各地被判定为“地王”的出让土地不断爆出。大多“地王”是以一定区域内成交总价、楼面单价、楼面地价而被冠以“地王”的。“地王”的标准是什么,至今没有权威的说法。赵松表示,该院通过对大量成交土地信息的整理总结,将“地王”定义为: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宗地成交总价超过历史同类用途宗地成交总价,或者楼面单价超过历史同类用途宗地成交楼面单价,则可认定该宗地为该区域内的“总价地王”或“单价地王”。

  根据这样的判定据介绍,2012年以来市场反映强烈的所谓“地王”地块,仅有两宗成交单价超越了2007年以来所在城市的历史高值。其余地块均不符合该判定标准,能称为“地王”。

  据赵松介绍,2013年全年异常交易地块数量及溢价水平处于调控以来的低值,第四季度,在土地市场的季节性规律影响下,异常交易地块数量有所上升,与土地供应前低后高的规律基本一致,全年异常交易随各地推出的土地量增长而有所增加,但仍低于往年。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年上报异常交易地块275宗,较去年的609宗相比,大幅下降;溢价率方面,2012年上报异常交易地块平均溢价率比2011年的均值降低了30个百分点。

  第四季度上报异常交易地块平均溢价率比上季度下降了20个百分点。高溢价成交地块的溢价率水平仍处于调控以来的低值,显示当前土地市场依然处于相对平稳期,因市场预期较好导致的非理性追涨并不明显。

  赵松表示,除土地价格、供应量等指标外,“地王”和“溢价率”常被视作表征土地市场热度的重要信号,但由于准确全面掌握信息有一定困难,加上缺乏必要的解读,2012年也曾出现因误读、误解而助推市场情绪波动的现象。该院所谓

  “地王”只是从研究角度做出的标准,并非国土部制定的标准。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从市场面反观分析,一般市场为“地王”定义时,楼面价创新高、溢价率超过100%是2个比较重要的指标。此前的确存在过度误读“地王”的现象,但土地市场的确存在明显的回暖。高单价、高总价的地块次第出现,已经明显影响了周围区域市场以及整体市场购房者的预期。按照多地块的楼面价和目前区域内整体市场的销售情况,部分开发商对房地产市场的乐观程度有明显提高,楼市成交量复苏以及整体资金面缓解的情况下,开发商拿地的积极性也开始上涨。从目前部分城市出让土地规则来看,都制定了在出让超过溢价率限制后,竞争配套保障房等政策。从实际对市场的影响来看,这样从数据上的确避免了创造历史新高的可能性,但无论是否冠以“地王”称谓,实际上剔除保障房后的价格对市场的影响依然存在。

  业内人士认为,土地价格由楼市决定,所以,还是应该重点调控楼市,反制地价。单纯依赖土地市场的政策不能解决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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