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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长专线今日在线解答征地拆迁政策节选

2008-11-18 15:19:51 来源: 厦门网
今日上午9:30—11:30,由市国土房产局吕庆瑞副局长接听关于“征地拆迁政策”的建议和意见。以下是领导网上在线回答市民问题部分节选,更多内容请关注本网即将推出的报道。 陈墨 问:就白鹭花园产权一直不能办下来,这里涉及到孩子的读书,住户的生活,老人养老等利民的事情,希望领导重视,给予解决..... 答:请与权籍处联系,电话:5108029。 王金环 问:中山路268号、270号、272号、274号已拆迁完毕,为何至今仍然不对侨房产权人进行赔偿?(楼上已赔偿,底层为什么不能赔偿?) 答:涉及产权退改问题,要产权明确才能予以补偿。 黄艺丽 问:请问后山尾什么时候能拆迁?期限是多久? 答:以发布土地征收预告、房屋拆迁公告为准。 邱华林 问:厦门市城市拆迁管理规定(2003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条: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被拆迁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以货币补偿款在本市范围内购买房屋的,在货币补偿款金额内的部分,免征有关契税。 这条规定由市政府解释。 在实际拆迁过程中,这条规定肯定不完善,应该是规定在拆迁公告公布后,而不是协议签订之日。试想:货币补偿者签完协议几日内就得搬出,如果没在公告公布后去看房、买房怎么搬家? 请领导自己想想,或许您们没有遇上这种事。 答:公房承租户已取消货币安置形式。 洪丽如 问:你好:请问同安莲花水库确定要建吗?已经从93年开始在说,说到现在,都还没建起来,我觉得建不建,得让村民心中有个底啊.确定要建,那什么时候开建,什么时候赔偿?赔偿政策又是如何的? 答:以发布土地征收预告、房屋拆迁公告为准。 刘晓明 问: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厦深铁路的拆迁具体事项。日后我们失地农民的保障在哪?政府有什么项目能在这方面帮助失地农民解决未来的生活? 答:厦深铁路是重大工程,对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政府一直十分关注,出台了“金包银”等措施,养老问题一直在做调研,在工作会予以考虑。尽量做到覆盖面更广,标准更高。 高美贵 问:相关领导们好! 本人是集美区杏滨前场四组村民高美贵。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们所有土地因建正新橡胶厂全部被征用,真正到村民手里的土地赔偿每人只分万多元,那时候没有安置费也没有金包银。为了谋求生存,我只好将旧房子改建成租赁房用于出租,靠租赁房租作为生活来源、偿付高息贷款。十多年来,生活逐渐有了起色。现一家上有七旬老人,下有儿女正就读大学,而且我本人已步入老年,想再就业也没有企业要接收。面临西环快速路的拆迁,不是我不支持政府要求也不是无理取闹,实在是让我难以接受。同样是厦门市公民,同样是建设公路,为什么枋湖、海沧、杏林村、内林村补偿不一样,难道我们前场四组身价低,不值钱,我们四组村民已经失地二十年,现在又面临家园被拆迁,今后我们生活怎么过,安置房费用恐付不起,今天人民政府设立了市民专线,关注征地拆迁,说明人民政府对村民关心,我作为厦门一个公民感到安慰,望政府能一视同仁,给失地村民一个公道、合理的安置补偿。 附:超建部分: 厦门枋湖每平方1000元 海沧蓝线图每平方420元,超建380元 杏林村、内林村每平方420元 答:正新橡胶厂的征地已按当时厦门市的征地拆迁政策标准理赔清楚。本行政区内的征地拆迁标准都是一致的。 洪庆奋 问:领导你好:我是同安祥平街道营边村村民,请问同安莲花水库是否确定要建?如果要建,确定什么时间开建?工程大概多长?安置,赔偿政策或者标准是如何的?什么时候赔偿? 答:以发布土地征收预告、房屋拆迁公告为准。 陈小华 问:我们是体育路原省机械化公司的拆迁户,自05年协议拆迁至岭兜后,至今尚未办理新居房产证。拆迁协议及手续皆已完整。请问何时能为我们办理新居房产证? 具体由哪个职能部门为此负责?谢谢! 答:办理房产证是由拆迁人代为办理,请与拆迁单位联系。 卢先生 问:政府在征地拆迁农村集体用地时,应多方考虑到失地农民今后的生活保障,制定更有利的政策保障农民的生活、养老、医疗等。大力推进“金包银”及“金包金”政策,着实解决农民失地后的生活困难。 答:对失地农民的生活、养老、保障等问题,政府也十分关注,出台了“金包银”等措施,养老问题一直在做调研,在工作会予以考虑。尽量做到覆盖面更广,标准更高。 周瑞龙 问:我于2007年8月份到海沧区土地局上访,关于我在1985年间申请的宅基地许可证,因当时土地局工作人员疏忽,将名字的中“龙”写成了“成”(因为当年证件都是手写,手写的字“成”和“龙”十分相似)而被冒领一事,海沧土地局在柯文斌副局长的关心下,土地局相关工作人员有下来调查取证,形成报告,但直至现在,一直不能给我最后的处理意见,我的意见是要求注销冒领人的证,重新确权。 答:我们会转权籍处处理。联系电话:5108029。 qwer 问:我父亲早年有申请一块地建了一套自建房(有房契),后来又在另一块地建了一套房子(无房契,无手续的),我现在已经结婚并且将户口从我父亲的那个户口拆分出来,而且户口还是属于本社区,住在后面建的这套无房契的房子。问根据这个情况,我(这户)能否得到拆迁安置,具体属于哪种情况的安置?另,若我连这套无房契的房子都没有那又是如何?谢谢! 答:违法建设是不能补偿的,因你的情况没说清楚,具体情况请与征地拆迁处咨询,电话:5108555。 Maotouying 问:我是翔安区马巷镇洪溪村洪坑第11组的村民,我们小组的土地从2005年5月被征用了,到现在还没看到土地款,到底这笔钱到哪去了?我们也多次拨打电话反映,一直没得到解决,希望政府部门能帮我们解决! 答:请向征地拆迁处咨询,电话:5108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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