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邢台市财政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2017] 6号地块,依据邢台市城乡规划局邢规函字[2017]134号和市政府土地联审会[2017]6号文件要求,由市财政局和市国土局公开转让邢台技师学院(原经贸学校校区)划拨教育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中宗地总面积6208.05平方米(9.31亩),建筑面积5650.08平方米,并按照现状委托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挂牌起价2610.75万元(包括房产价格1318.90万元,土地价格1291.85万元),挂牌出让溢价部分归入土地价款。
宗地编号:[2017]06号
宗地面积:6208.05㎡
宗地坐落:邢台市钢铁北路以西、邢化街以北
容积率:0.91
土地用途:科教用地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条件
保证金:2610.75万元
起始价:2610.75万元
加价幅度:5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列入工商、税务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24日 至 2017年11月22日 到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产权交易中心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24日 至 2017年11月22日 到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产权交易中心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1月2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7]06号 号地块:2017年11月13日09时00分 至 2017年11月24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网上挂牌出让过程包括挂牌阶段(即自由报价阶段)和竞价阶段(即限时报价阶段),挂牌时间(即自由报价阶段)截止时,所有竞买人自动进入竞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
(三)本次公开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是以现状挂牌,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了解。
(四)本次公开转让划拨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只通过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以上传扫描件的方式提交申请,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竞买人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网址:http://www.xtsxzfw.gov.cn/),点击“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陆”,选择“国土交易”入口,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方可获取出让文件,进行网上提交申请、报价和申请报价等操作。具体操作见《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和《金马甲网络动态报价竞买人操作手册》。
(五)[2017]6号地块的具体规划要求以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出具邢规技函字[2017]134号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城乡规划局,电话:0319-2261061。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公开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次 [2017]6号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河北省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和邢台市财政局。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邢台市国土资源局(邢台市泉北西大街769号)、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19-2589720、0319-2686158
开户单位: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邢台市农行八一路支行、邢台银行汇通支行
银行帐号:50200101040016820、88088120110000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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