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17]11号
宗地面积:18069.9㎡
计容建筑面积:35852.48㎡
宗地坐落:规划龙泉西大街以南、守敬南路以西,规划和平大街以北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0.81
绿地率(%):大于或等于23.08
土地用途:住宅、商业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5500万元
起始价:3024.06万元
宗地编号: [2017]12号
宗地面积:31245㎡
计容建筑面积:63903㎡
宗地坐落:太行路以东、泉西街(规划学院路)以北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3.82
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0
土地用途:住宅、商业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0000万元
起始价:3007.71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列入工商、税务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0月23日到邢台市桥西区创业服务中心309室(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001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22日至2017年10月23日向我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001号)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7年10月2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申请人必须将竞买保证金于2017年10月23日17时前转到邢台市桥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持邢台市桥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证明方可参加竞买。
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开户单位:邢台市桥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邢台青青家园支行
账 号:09041000000045
受理地点:邢台市桥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8室(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001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邢台市桥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001号)举行;
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17]11号地块:2017年10月12日9时至2017年10月25日10时(10个工作日);[2017]12号地块:2017年10月12日9时至2017年10月25日10时(10个工作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是以楼面地价为起始价,土地成交后按成交楼面地价×计容建筑面积计收出让价款。
(三)本次挂牌出让土地是以现状挂牌,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充分了解。
(四)本次土地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五)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六)[2017]11、12号地块的具体规划要求以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或意见)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城乡规划局,电话:0319-2261061。
(七)[2017]11、12号地块按照《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邢政字〔2016〕15号),可不再配建保障房,应按照出让总价的5%测算,作为棚改调剂资金,列入土地收储成本。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话:0319-2252233。
(八)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001号)
联系电话:0319-2299017
联系人:徐女士贺女士
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