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拟收储百虎城中村改造项目范围内一宗国有建设用地,该宗土地位于太行路以东、规划学院路以北,占地面积54.474亩(其中4.1805亩为代征道路,详见附图)。邢台市桥西区泉西街道办事处函告我中心“该地块已具备收储出让条件”,拟办理土地收储手续。
以上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按照属地原则由邢台市桥西区泉西街道办事处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上述土地范围内有权利主张的居民,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交到属地镇(办),由其收集齐全后,交到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对上述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相应属地镇(办)主张权利,逾期不向属地镇(办)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桥西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对上述土地依法收储。
联系单位:邢台市桥西区泉西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邢台市桥西区莲池大街866号联系人:闫磊
联系电话:0319-2606717
本公告有效期自2017年7月26日起至2017年8月9日结束。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