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2017]04号
宗地面积:42936㎡
宗地坐落:滨江路与学院路交叉口东北角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4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30
绿地率: 大于或等于35
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出让年限:7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8500万元
起始价:18500万元
宗地编号:[2017]05号
宗地面积:115618.25㎡
宗地坐落:百泉大道以南、钢铁路以东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3
绿地率: 小于或等于23
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出让年限:7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32168万元
起始价:32168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列入工商、税务部门、河北省安全生产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6月21日 至 2017年07月19日 到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产权交易中心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6月21日 至 2017年07月19日 到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产权交易中心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7月19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7月19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7]04号 号地块:2017年07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17年07月21日10时00分 ;
[2017]05号 号地块:2017年07月10日09时00分 至 2017年07月21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取网上挂牌的方式进行,网上挂牌出让过程包括挂牌阶段(即自由报价阶段)和竞价阶段(即限时报价阶段),挂牌时间(即自由报价阶段)截止时,所有竞买人自动进入竞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
(三)本次挂牌出让土地是以现状挂牌,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了解。
(四)本次土地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五)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六)[2017]04号、[2017]05号地块的具体规划要求以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或意见)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城乡规划局,电话:0319-2261061
(七)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本次挂牌出让的[2017]04号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挂牌出让的[2017]05号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须在《国有建设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河北省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邢台市国土资源局(邢台市泉北西大街769号)、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邢台市泉北西大街286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319-2627120、0319-2686158
开户单位:邢台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邢台市农行八一路支行
银行帐号:50200101040016820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