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邢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2017]10号
宗地面积:30841.56㎡
宗地坐落: 中兴东大街以北、江东八路以西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3
绿地率: 大于或等于30
土地用途: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出让年限:7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2280万元
起始价:760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列入工商、税务部门失信企业名单的单位、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05月09日 至 2017年06月09日 到 邢台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一楼(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888号)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05月09日 至 2017年06月09日 到 邢台经济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一楼(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888号)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6月09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06月09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7]10号 号地块:2017年05月31日09时00分 至 2017年06月13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三)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四)[2017]10号地块的具体规划要求以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电话:0319-3636638。
(五)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邢政字[2016]15号)文件精神:“市主城区公开出让的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用地项目,原则上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此次出让地块不再申请保障性住房配建意见。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话:0319-2252233。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竞价幅度为50万元。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319-3636155
邢台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