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16]24号
宗地面积:95471㎡
宗地坐落:龙泉大街、新华南路、龙泉南街、塔林路围合范围内
容积率:大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9
绿地率(%):大于或等于25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6800万元
起始价:16800万元
以上规划摘要不能详尽之处,以该地块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4月19日到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9日到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在2017年4月19日1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申请人必须将竞买保证金于2017年4月19日15时30分前转到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持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证明方可参加竞买。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账 号:574004314900015
受理地点:邢台市桥东区顺德路巨业大厦11层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举行,挂牌时间为: 2017年4月10日9时至2017年4月21日10时(10个工作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是以现状挂牌,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了解。
(三)本次土地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四)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五)该地块的具体规划要求以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或意见)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城乡规划局,电话:0319-2261061。
(六)依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邢政字[2016]15号),不再配建保障房。土地出让后,按照土地出让总价的5%测算,作为棚改调剂资金,列入土地收储成本,由属地政府用于征收补偿和项目平衡。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话 0319-2252233。
(七)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申请人需与属地政府签订该地块《补偿安置协议》。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邢台市桥东区顺德路巨业大厦11层
联系电话:5250955
开户单位: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账 号:574004314900015
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
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