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9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16]1号
宗地面积: 5098.4㎡
宗地坐落:新兴东大街以北、开元路以东
容积率:≤3.74
建筑密度(%):≤33.0%
绿地率(%):≤33.0%
土地用途:商业金融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820万元
起始价:1638万元
宗地编号:[2016]3-11号
宗地面积: 771.5㎡
宗地坐落:中兴东大街以南,西大街以北,顺德路两侧
容积率:邢东储[2016]3号-6号地块设定容积率不应大于1.9万平方米/公顷。邢东储[2016]7号-11号地块设定容积率不应大于1.9万平方米/公顷。
建筑密度(%):邢东储[2016]3号-6号不应大于45%,邢东储[2016]7号-11号不应大于43%
绿地率(%):邢东储[2016]3号-6号不应小于22%,邢东储[2016]7号-11号不应小于24%
土地用途:商业金融业用地、绿地
出让年限:商业4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90万元
起始价:379万元
注:邢东储[2016] 3号-11号为顺德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整合地块,不单独出让。
宗地编号:[2016]18号
宗地面积: 4416.7㎡,14㎡,278.7㎡
宗地坐落:泉北大街以南、平安路以西、李家庄街北侧
容积率:≤1.0,≤2.2,≤4.13
建筑密度(%):≤25%,≤36.24%,≤26.14%
绿地率(%):≥30%,≥16%,≥23.79%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出让年限:住宅7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920万元
起始价:920万元
注:邢东储[2016]18号地块的受让方负责整合该地块宗地一南侧、西侧10平方米规划整合地块。
宗地编号:[2016]26号
宗地面积: 1400.9㎡
宗地坐落:邢台市中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西,北郭庄村以南、以北、以东
容积率:≤1.1
建筑密度(%):≤25.47%
绿地率(%):≥14.39%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出让年限:住宅7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47万元
起始价:293万元
宗地编号:[2016]29号
宗地面积: 517.84 ㎡
宗地坐落:桥东区西关街以南、站前街以西
容积率:≤5.96
建筑密度(%):≤56.20%
绿地率(%):≤56.20%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沿西关街4层底商)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23万元
起始价:246万元
宗地编号:[2016]30号
宗地面积: 22397 ㎡
宗地坐落:桥东区南园路第二服装厂、建行家属院以南,塔林路以西,建设大街、军分区家属院以北
容积率:≤3.45
建筑密度(%):≤3.45
绿地率(%):≥30.02%
土地用途:商业金融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3085万元
起始价:6170万元
宗地编号:[2016]31号
宗地面积: 11150.64 ㎡
宗地坐落:桥东区新华北路以东、牛尾河以南、邢台学院以西、泉南大街以北
容积率:≤3.78
建筑密度(%):≤23.61%
绿地率(%):≥27.5%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出让年限:住宅7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510万元
起始价:3020万元
宗地编号:[2017]5、6号
宗地面积: 32691.7 ㎡
宗地坐落:桥东区新华北路以西、卫生街以南
容积率:≤3.95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25%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及公园绿地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8166万元
起始价:16331万元
注:商业用地应沿城市道路设置,地上规划商业建筑面积占地上规划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0%。
宗地编号:[2017]9号
宗地面积: 25688.6 ㎡
宗地坐落:桥东区开元路与泉南东大街交叉口西南角
容积率:≤11
建筑密度(%):≤65%
绿地率(%):≥5%
土地用途: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6346万元
起始价:6346万元
以上规划摘要不能详尽之处,以该地块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
二、 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4月7日到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3月27日至2017年4月7日到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7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在2017年4月11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申请人必须将竞买保证金于2017年4月7日15时30分前转到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持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证明方可参加竞买。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账 号:574004314900015
受理地点:邢台市桥东区顺德路巨业大厦11层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挂牌时间为:
2017年3月27日9时至2017年4月11日10时(10个工作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是以现状挂牌,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了解。
(三)本次土地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四)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五)以上地块的具体规划要求以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或意见)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城乡规划局,电话:0319-2261061
(六)依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邢政字[2016]15号):
邢东储[2016]1号、邢东储[2016]18号、邢东储[2016]26号、邢东储[2016]29号、邢东储[2016]30号、邢东储[2017]5、6号:该项目属于“93个遗留项目”范围内,土地出让后,按照土地出让总价的5%测算,作为棚改调剂资金,列入土地收储成本。
邢东储[2016]31号:按照土地出让总价的5%测算,作为棚改调剂资金,列入土地收储成本。其中1.5%用于解决市区保障房遗留问题,3.5%由属地政府统筹用于征收补偿和项目平衡。
邢东储[2017]9号:市主城区公开出让的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用地项目,原则上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该项目属于公开出让的商品住房项目,该地块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
并以此意见录入土地出让合同,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话0319-2252233。
(七)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邢东储[2016]1号、18号、26号、29号、30号、邢东储[2017]5、6号、邢东储[2016]31号,申请人需与属地政府签订以上地块《回迁安置协议》。
(九)本公告解释权归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邢台市桥东区顺德路巨业大厦11层
联系电话:5250955
开户单位: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账 号:574004314900015
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