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一宗国有土地,该宗土地位于大通街以南、西关街以北、车站南路以东、规划路站前街东红线以西合围区域内,面积为46954.7平方米(70.432亩)。
以上范围内单位和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由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运行,特公告如下:
一、该范围内土地上有权利主张的单位和居民,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交到西门里办事处,收齐后移交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对该范围内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西门里办事处主张权利,逾期不向西门里办事处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则申请邢台市人民政府收回该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注销其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