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东土储告字〔2016〕23号
2017年1月22日
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位于武警支队以南、武警支队、规划建设大街以东、围寨河以北、规划塔林路以西区域,一宗国有建设用地,拟收储面积18319.42平方米(27.479亩)。以上范围内单位和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由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委托邢台市桥东区西大街办事处实施拆迁安置,该办事处函告我中心“该地块已具备收储出让条件”。为确保该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该范围内土地上有权利主张的单位和居民,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交到西大街办事处,收齐后移交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对该范围内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西大街办事处主张权利,逾期不向西大街办事处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则对上述范围内土地依法收储。
联系单位:邢台市桥东区西大街办事处联系地址:邢台市桥东区羊市街192联系人:高健玮
联系电话:5215181
本通告自起至2017年2月6日结束。
特此通告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