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1宗国有土地,该宗地位于桥东区东关街砂轮厂以东、标准件家属院以北、东关街以南、标准件家属院以西,拟收储面积为6.02亩(4011.2平方米)。
以上范围内单位和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由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运行,特公告如下:
一、该范围内土地上有权利主张的单位和居民,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交到北大街办事处,收齐后移交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对该范围内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北大街办事处主张权利,逾期不向北大街办事处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由邢台市人民政府收回该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注销其土地使用证。
联系单位:北大街办事处
联系地址:邢台市桥东区中兴东大街309号联系人:白静
联系电话:3163125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