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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签署购房协议 邢台某市民购二手房疑被赚差价

2016-11-30 08:45:58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同一套房子,先后有两套交易合同;不同的合同上,甲方相同,乙方却不一样,是房子被卖了两次?还是中介在从中赚取差价?近日,市民张建岭向本报反映了他从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的经历,并称:“我怀疑中介公司从中赚了5.8万元差价。”对此,中介公司解释,在张建岭购房前,另一位市民已买了这套房,但最后又因“相不中”便委托他们“出手”。

买房者  

质疑买房被中介赚了差价

张建岭介绍,在房产中介邢台创想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介绍下,他看中了冶金北路某小区的一套二手房。

看过房子,中介就约房主与张建岭到公司面谈价格。“中介公司员工称,房主本人没时间,由房主的媳妇赵春辉来跟我谈价格。”张建岭说,10月19日,赵春辉作为代理人和张建岭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协议》,双方确定交易房价为50.5万元,张建岭现场向赵春辉支付定金3000元。

“之后,卖房所有的手续都是由中介公司员工全权办理,就连过户时,作为合同甲方的原房主梁旭(化名)都没露面。”张建岭说,11月2日,他妻子刘玉红与中介公司员工王玉甜一同办理的房产过户手续,并交了首付款及中介费。11月3日,刘玉红办理了30万的按揭贷款合同,银行随即把钱转入王玉甜账户。所有的手续至此告一段落。

可是,随后房主梁旭的出现,让张建岭认为,中介在其中赚了差价。

原房东

我的房子咋卖给了这个人

房产交易手续办完,张建岭和刘玉红便开始装修房子。期间,小区物业告诉张建岭,房子的供暖效果不理想,可以联系一下原房主。“我没有电话。”张建岭说,是物业为他提供了原房主梁旭的电话。

“你姓张?买我房子的不是姓李吗?”梁旭听到是买房者打来的电话,却被从没听过的名字弄得一头雾水。

“你多少钱买的?”“我50.5万元买的。”“我44.7万元卖的。”

两人一说,发现其中差了5.8万元。“这钱去哪儿了?是不是中介从中赚了差价?”梁旭夫妻遂一同赶来。

梁旭夫妻来了,和张建岭刘玉红一见面,大家面面相觑。“和我签协议的赵春辉声称是您妻子。”张建岭说,与自己签订购房协议的女人,和现在所见的梁妻根本不是一个人。

记者昨日致电梁旭妻子,她介绍,卖房时,他们是和一位名叫李栋(化名)的买房者签订的一次性付款房产交易协议,交易价为44.7万元。“没想到中介把房价卖得这么高。”梁旭妻子告诉记者,当时房产中介公司声称代办所有手续,过户也不需要他们过去。

中介公司卖房的均是顾客

公司只是代办

记者看到,在梁旭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甲方是梁旭,乙方是李栋,丙方为邢台创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均有当事人签名,签订日期为10月5日;而在张建岭的合同上,甲方仍为梁旭,乙方为张建岭,丙方为创想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但甲方的签字都是由代理人赵春辉和王玉甜代签,没有梁旭本人的签字,签订日期为10月19日。

昨日,记者致电邢台创想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人栗巧玲,她介绍,张建岭购房前,市民李栋通过他们公司已购买了梁旭的房子,且已付款。但因为李栋家人对房子不满意,因此房子还没过户,李栋便委托她们再把这套房子卖掉。因房屋未曾过户,因此两次合同的甲方都是原房主梁旭。

那张建岭购房时,中介公司是否告知这些情况?栗巧玲表示:“已告知张建岭房子已有人购买,购房合同中,仅是授权代理人签字。”

至于张建岭怀疑中介公司从中赚取差价的说法,栗巧玲解释,原房主和李栋都是公司的顾客,她们只是“中介”,不是卖主。“李栋把房子卖了多少钱,我们公司不干涉,更不存在从中赚取差价。”

“中介并没明确说房子在我之前倒过手,并且跟我签合同的是‘梁旭’。”张建岭坚持。

目前,市民张建岭和刘玉红已把中介公司起诉至桥西区法院。对此,本报将进一步关注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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