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邢台市人民政府批准,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2016]15号宗地一
宗地面积:43863(65.7945亩)
宗地坐落:襄都路以西、建设大街以北
容积率:小于或等于4.03%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1.75%%
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8.37%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584万元
起始价:5610万元
宗地编号:[2016]15号宗地二
宗地面积:12086(18.129亩)
宗地坐落:襄都路以西、新兴东大街以北
容积率:小于或等于4.64%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1.73%
绿地率(%):大于或等于33.79%
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1584万元
起始价:3167.92万元
以上规划摘要不能详尽之处,以该地块的规划条件或意见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申请,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1月11日到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泉南东大街201号)四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11日到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泉南东大街201号)向我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16年11月14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申请人必须将竞买保证金于2016年11月11日15时30分前转到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账户,持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证明方可参加竞买。
本次挂牌出让的2宗地块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账 号:574000526300015
受理地点: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泉南东大街201号)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泉南东大街201号)举行;挂牌时间为:
2016年11月1日9时至2016年11月14日10时(10个工作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是以现状挂牌,有意参加竞买的视为已对现状了解。
(三)本次土地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四)本次出让地块内如有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及线路、人防设施、电力设施、热力燃气设施、铁路线、建筑垃圾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五)邢东储201615号地块的具体规划要求以邢台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
件(或意见)为准。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城乡规划局,电话:0319-2261061
(六)邢东储[201615号地块按照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 ]理局出具的配套建设保障
性住房意见(或复函)的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并以此意见录入土地出让合同。详细问题请咨询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电话
0319-2252233。
(七)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挂牌出让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泉南东大街201号)
联系电话:0319-3863176
开户单位: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
账 号:574000526300015
邢台市桥东区土地储备中心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