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汪镇东小汪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邢台县2016年第26批次1号地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东小汪村地、南至东小汪村地、西至晶华塑钢厂、北至东小汪村地的土地,面积约1.316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邢台市开发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40.00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
2016 年8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