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调整部分市级行政职权的决定》(邢政发【2016】1号)、《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下放调整市级行政职权有关事宜的通知》(邢政办字【2016】4号)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邢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已将预售资金监管等工作委托区政府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备案工作仍在邢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邢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对市区范围内商品房预售项目办理网签备案情况进行了汇总,并将汇总结果在邢台房地产信息网上进行了公示,广大购房户可登陆“邢台房地产信息网”,查看哪些预售许可项目可正常办理网签备案。也可以拨打邢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商品房管理科电话咨询(咨询电话2255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