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
为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工作,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升级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自2016年5月23日起,购房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才可在售楼部现场启动合同网上签约程序,通过网上合同备案并取得蓝色防伪机打购房合同,凭此合同依法办理房屋交易,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
同时,温馨提醒广大购房人,以身份证启动网上签约程序前,要仔细阅读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内容,深入了解买卖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从而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网上签定购房合同时,建议您自行设置合同查询密码,并登录邢台房地产信息网(www.xtfdc.gov.cn)及时查询合同备案情况。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2255519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