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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国际商贸城临街金铺及公寓开盘公告

2016-06-03 09:30:52 来源: 搜狐焦点网

  2016年6月3日,项目临街外铺与全能公寓即将盛大开盘,为了让广大客户了解相关详情,特此公示说明。

  中国(中部)岳塘国际商贸城临街外铺开盘公告

  时间:6月3日上午10:08开始选铺

  地点:湘潭营销展示中心

  对象:外铺意向认筹的客户;外铺意向选铺的客户。

  一、限量推售政策:

  为了答谢一直以来支持本项目的广大客户,在6月3日公寓开盘的同时,特别限量推出临街外铺的认筹与认购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限量推售临街外铺位置与铺源:1馆与3馆西首层、东首层临芙蓉路临街外铺。

  (2)限量推售临街商铺的价格:折后均价12000元/㎡。

  (3)以上回馈铺源和享受的回馈价格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日(含当天),先来先得,售完即止。

  备注:

  (1)以上价格是指:减去开盘表价各种折扣优惠与优惠券冲抵优惠后的实际成交均价。

  (2)后期推出的铺源将按照产品的性质不同,进行价格系数上调。

  二、认筹与认购政策:

  (1)认筹政策:

  凡在6月3日(含当天)交纳10万元/铺诚意金的客户,享受本次外铺认购开盘活动期间所有优惠政策。

  交纳认筹金参与选铺,但选铺不成功或未填写《铺号确认表》的客户,诚意金在7个工作日内可退还。

  (2)认购政策:

  凡在6月3日前(含当天)交纳30万元/铺的定金认购3馆外铺的客户,享受“限量推售政策”、锁定首批推售区域的铺源、同时在当天选铺,并确认所选铺号。

  备注:

  (1)凡在2015年11月29日项目开盘当天转定临街外铺的客户,在6月3日前(含当天)享受2015年11月29日开盘活动期间的所有优惠政策。

  (2)凡在6月3日(含当天)交纳10万元/铺认筹金但不参与本次选铺的客户,仅享受本次开盘活动期间所有优惠政策,并不享受同期铺源与价格。

  (3)价格以6月3日现场公布为准。

  三、折扣政策:

  凡在6月3日前(含当天)认筹和认购临街商铺的客户,均可享受开盘面价6.5折的优惠。

  四、选铺政策:

  (一)临街外铺选铺细则:

  1. 在签到区审核选铺人资格后(选铺资格为:认购书、认筹申请书、定金收据、身份证复印件),给每位客户发放一张“选铺序号牌”,客户持正券,副券撕下投入摇号箱;给陪同客户发放一个“选铺陪同证”贴;

  2. 客户凭“选铺序号牌”、陪同人员凭“选铺陪同证”进入选铺等候区就坐;

  3. 主持人从装有“选铺序号牌副券”的摇号箱内依次摇取序号牌,摇出的序号牌顺序为客户选铺的先后顺序。(摇出的号码若提示三次无客户应答,即拿出该号牌投入下一轮摇号箱内,作为下一轮摇号)。每轮摇取的数量,将由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公布。

  4. 客户选中铺号后,工作人员立即用“黄色预选贴”贴在该客户选中的铺号上,并在该“黄色预选贴”上由客户写明当下的时间及选铺人姓名。工作人员填写《铺号确认表》,客户在该表上签名。

  5. 客户从领取《铺号确认表》至收银处交纳购铺款开出收据的时间止,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30分钟后,工作人员立即将销控板上“黄色预选贴”取下继续另行销售,并视为该客户自动放弃了选铺资格,定金不退。

  6. 在30分钟内完成交纳购铺款的客户,《铺号确认表》在完成收款后,将由本公司收银人员收回,工作人员将其返回销控处,以此确认该外铺归属。选铺工作人员将“黄色预选贴”取下,换上“红色销控贴”,证明该铺成功销售。

  (二)1馆临街外铺客户在选铺完成、确认铺号并交纳相应购铺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银行按揭,所选外铺将方可生效。

  五、付款优惠政策:

  按揭付款:9.9折(限活动当天后3个工作日内有效);

  一次性付款:9.6折(限活动当天后3个工作日内有效)。

  六、其他注意事项:

  (1)6月3日后所有铺源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和折扣)以具体公布为准。

  (2)已认购客户,须在通知时间内选铺,缴纳购铺款,签订合同,方可享受限量推售政策的资格。

  七、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外铺认筹客户需要携带的资料:

  身份证复印件、认筹金。

  (二)外铺选铺客户需要携带的资料:

  1. 已转定外铺的客户:

  《认购书》、定金收据、身份证复印件、选铺认购金与购铺款;

  2. 未转定外铺的客户:

  身份证复印件、选铺认购金。

  中国(中部)岳塘国际商贸城公寓开盘公告

  时间:6月3日上午10:08开始选房

  地点:湘潭营销展示中心

  对象:1馆公寓选房的客户;2、3、4馆公寓认购的客户

  一、限量回馈政策:

  为答谢一直以来支持本项目的广大客户,特推出公寓“限量回馈”房源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限量回馈套数:

  1馆公寓200套;

  2、3、4馆公寓共300个名额。

  (2)限量回馈的价格:

  折后均价2968元/㎡。

  (3)以上回馈房源和价格截止日期为:

  2016年6月3日(含当天),先来先得,售完即止。

  备注:

  (1)以上价格是指:减去开盘表价各种折扣优惠与优惠券冲抵优惠后的实际成交均价。

  (2)后期推出的房源将按照产品的性质不同,将进行价格上调。

  (3)2、3、4馆“限量回馈”公寓与1馆“限量回馈”公寓同楼层、同位置的房源,采取相同单价。

  二、房源政策:

  (1)1馆公寓销售政策:

  截止6月3日(含当天)交纳认购定金2万元/套的客户,可享受上述“限量回馈”政策,参与1馆房源选房、交纳购房款、签定合同,并进行银行面签;

  (2)2、3、4馆公寓认购政策:

  截止6月3日(含当天)交纳2、3、4馆公寓认购定金2万元/套的客户,可享受上述“限量回馈”政策。

  备注:

  6月3日之前认筹2、3、4馆公寓的客户,须在6月3日当天完成转定方能享受“限量回馈”政策。

  三、折扣政策:

  1、凡在4月28日前(含当天)认购1馆公寓、认筹2、3、4馆公寓的客户(须在6月3日前(含当天)转定)可享受以下政策:

  (1)折扣政策:享受开盘面价8.8折优惠、已购内铺客户享受额外9.7折;

  (2)优惠券赠送:1馆公寓抵用券,可直接冲抵1馆公寓折后总价。(以客户实际领用情况为准)

  2、凡在4月29日至6月3日(含当天)认购1馆公寓、认筹2、3、4馆公寓的客户(须在6月3日前(含当天)转定)可享受以下政策:

  (1)折扣政策:享受开盘面价9折优惠、已购内铺客户享受额外9.7折;

  (2)优惠券赠送:公寓抵用券,可直接冲抵公寓折后总价。(以客户实际领用情况为准)

  四、选房政策:

  (一)1号馆公寓选房细则:

  1. 在签到区审核选房人资格后(选房资格为:认购书、定金收据、身份证复印件),给每位客户发放一张“选房序号牌”,客户持正券,副券撕下投入摇号箱;给陪同客户发放一个“选房陪同证”贴;

  2. 客户凭“选房序号牌”、陪同人员凭“选房陪同证”进入选房等候区就坐;

  3. 主持人从装有“选房序号牌副券”的摇号箱内依次摇取序号牌,摇出的序号牌顺序为客户选房的先后顺序。(摇出的号码若提示三次无客户应答,即拿出该号牌投入下一轮摇号箱内,作为下一轮摇号);每轮摇取的数量,将由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公布。

  4. 客户选中房号后,工作人员立即用“黄色预选贴”贴在该客户选中的房号上,并在该“黄色预选贴”上由客户写明当下的时间及选房人姓名。工作人员填写《房号确认表》,客户在该表上签字并按手印。

  5. 客户从领取《房号确认表》至收银处交纳购房款开出收据的时间止,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30分钟后,工作人员立即将销控板上“黄色预选贴”取下继续另行销售,并视为该客户自动放弃了选房资格,定金不退。

  6. 在30分钟内完成交纳购房款的客户,《房号确认表》在完成收款后,将由本公司收银人员收回,工作人员将其返回销控处,以此确认房源归属。选房工作人员将“黄色预选贴”取下,换上“红色销控贴”,证明该房成功销售。

  (二)2、3、4馆公寓具体选房日期及具体选房细则以公告为准。

  (三)已认购转定1馆公寓的客户,不得变更场馆。

  (四)已选房客户须在当天交纳购房款、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银行按揭,所选房源方能正式生效。

  五、付款优惠政策:

  按揭付款:9.9折(限活动当天有效);

  一次性付款:9.6折(限活动当天有效)。

  六、房价计算公式:

  实际成交单价=【(开盘面价x面积x认购当天优惠折扣x经营户优惠折扣x付款方式优惠折扣)-认购当天抵用券金额】/面积

  七、公寓大客户政策:

  1、大客户购买套数与面积界定标准:

  购买10套以上(含10套)小户型;

  购买6套以上(含6套)大户型;

  购买混拼户型总面积500平米以上(含500平米)。

  2、购买人界定标准:

  所购房源必须在同一个人名下,或者两个及两个以上直系亲属名下(直系亲属必须出示相应证明,如户口本、出身证明、结婚证等),禁止非直系亲属拼凑享受大客户政策。

  3、大客户优惠政策:

  享受最终成交总价优惠2%。

  购买整层的大客户享受最终成交总价优惠3%。

  八、其他注意事项:

  (1)6月3日后所有房源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和折扣)以具体公布为准。

  (2)已认购客户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内选房、交纳房款、签订合同,方可享受限量回馈政策的资格。

  九、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1馆公寓选房客户需要携带的资料

  1. 4月28日至6月3日前已认购公寓的客户:

  公寓定金收据、《公寓认购书》、身份证复印件、公寓认购相关优惠凭证、购房款;(已转定内铺客户还需要携带内铺转定凭证,如内铺认购书、内铺定金收据)。

  2. 未认购1馆公寓的客户:

  身份证复印件、认购定金。

  (二)2、3、4馆公寓认购客户需要携带的资料:

  1. 4月28日至6月3日前已认筹2、3、4馆公寓的客户:

  《认筹申请书》、诚意金收据、身份证复印件。

  2. 未认购2、3、4馆公寓的客户:

  身份证复印件、认购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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