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西安居住半年以上,满足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都可申领西安市居住证。1日,西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西安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对居住证的申领等情况进行了规范。
2013年12月3日,西安开始试点推行居住证制度。截至目前,西安已采集流动人口信息1872533条,办理居住证1653273个。根据《办法》,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西安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在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都可申领。
申领居住证,本人或代办人须持申领人的居民身份证、近期照片以及合法稳定就业,或者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居住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申报居住证地址变更。
申领居住证、申报居住证地址变更、申报居住证签注,免收费用,申报补领、换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本办法施行前已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