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楼盘)在线报道,为了让全县所有低收入家庭都“住有所居”,来安县调整完善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降低准入门槛,严把配租关口,让这项惠民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放宽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原政策规定,享受本县城镇居民生活保障待遇或连续一年以上人均月收入低于528元的家庭才可以申请廉租住房,新政策将标准提高到656元,使更多低收入家庭纳入到保障范围。
加强廉租住房的联动管理。新增工商、国税、地税和金融办四家廉租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商部门负责调查、核实廉租住房申请户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经营等情况;税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纳税等情况;金融办负责协调、配合住建局对群众举报廉租住房申请户家庭收入情况的调查。
建立进退有序的管理机制。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在配租期内,因户口迁出本县或者连续1年以上人均月收入超过656元或者住房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配租资格。享受租赁住房补贴的,立即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享受租金核减的,立即停止核减;享受实物配租的,应在3个月内腾退廉租住房。此外,对经年审后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廉租房住户,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时腾退,拒不腾退将申请法院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