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省地税局称装修费用也可免除
最多为原购房价10%
未回应何时征收
新“国五条”出台以来,各地如何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20%计征个人所得税颇受关注,江苏地方版细则至今尚未公布,20%个税何时落地仍存悬念。9日,江苏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在该省政府官网进行在线访谈时,对于江苏何时出台落地政策依旧未作回应。
该省地税局所得税管理处处长姚振标表示,倘若20%个税开始征收,在计算转让所得时,装修费用、房贷利息等可以扣除,但扣除的装修费用为原房价的10%。
不得重复扣除装修费
新“国五条” 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将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房屋转让税收政策成为网友最关注的话题。在回答“目前江苏个人住房转让涉及哪些税种”时,该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郑晋表示:“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住房转让有可能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和契税。”
而对于市民颇为关注的20%如何执行,对差价扣除项目金额有无细化规定等问题,姚振标解答,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纳税人在转让住房时实际缴纳营业税等税金时,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可予以扣除后计税。
其中,住房装修费用需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且在规定比例内扣除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原购房款中含有装修费用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
至于住房贷款利息以及纳税人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均需凭贷款银行和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全额据实扣除。
住房契税减半
对于该省目前执行的“二手房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该局营业税和基金管理处处长夏玉霞表示,个人转让购买5年(含)以上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5年(含)以上的非普通住房,按转让收入减去购置原价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此外,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
在个税方面,该省继续实施个人转让自住5年以上家庭生活住房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即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仍实行优惠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按1.5%税率征收契税。
该局财产和行为税管理处副处长陈书龙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一律免征契税。因此,在“20%个税”新规后,广为流传的避税大法便通过“假离婚”、“假结婚”来完成房产更名。但日前,该省高院发报告提醒,对“弄假成真者”索回原房产等协议将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