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七部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公布在新疆、浙江、江西、广东、贵州五省(区)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具体方案。
五省(区)改革创新方案的基本内涵,是以金融创新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为主线,以制度创新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要在制度、组织、市场、产品、服务、政策保障等六个方面进行探索实践。
6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新疆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方案中,侧重于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现代农业、清洁能源资源,以及跟风电、光电相关的高端制造业等优势产业。
在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中,新疆的突出特点是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生态文明建设条件比较好。新疆的建设方案提出,将在哈密市、昌吉州和克拉玛依市,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提高试验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权融资等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两高一剩”行业贷款规模和占比逐年下降,绿色贷款不良贷款率低于自治区小微企业贷款平均不良贷款率水平等。
据了解,目前国内市场上,针对基础项目的绿色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发改委、央行针对绿色债券发行所制定的目录,以及银监会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中划定的范围。目前绿色金融的发展普遍面临融资成本比较高、期限比较长、收益比较低等问题。
“十三五”期间,新疆继续走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把生态文明理念、原则、目标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