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了自治区2016年退牧还草实施方案,加之因申请国家提高补助标准而调整到2017年实施的
2015年退牧还草工程,2017年全区将实施退牧还草围栏建设1163.6万亩、退化草原补播153.64万亩、人工饲草地建设55.9万亩、舍饲棚圈
建设34650户、毒害草治理18.43万亩。国家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合计7.286亿元。
今年实施的退牧还草工程涉及全区11个地(州、市)的40个县(市),计划于7月底全部完成。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保护全区天然草原生态,改善牧区半牧区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
此外,自治区发改委还会同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畜牧厅、国土资源厅,在充分征求各地(州、市)意见建议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新疆2017年退耕还林还草建设任务需求167.20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