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5年,乌市住房保障方式,将由由实物配租为主向货币补贴为主过渡。
记者从28-30日在乌鲁木齐举行的中共乌鲁木齐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获悉,今后5年,乌鲁木齐将扩大住房保障范围,保障方式由实物配租为主向货币补贴为主过渡,完成9.6万户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9月29日,记者从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2015年,乌市市政府出台了《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意见》。结合此实施意见,2016年,由市发改、财政、房产、民政联合制定了《乌鲁木齐市公共租赁住房分档计租、分级补贴政策》。
上述政策的出台也是按照国家建设的有关政策为乌市今后扩大住房保障范围,保障保障方式由由实物配租为主向货币补贴为主过渡有了政策依据。
从今年起,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筹集计划》(建办保函〔2016〕128号)要求,2016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停止执行。对在市场上租赁房屋,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在地政府给予一定的租金补贴。
按照这一政策,今后乌市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上将逐步由实物配租为主的保障方式,向以货币补贴为主的方式过渡。本年度,乌市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部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采取由其先到市场上租赁住房,然后按照补贴标准给予发放租赁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